正史中的史志著录体例探析——以《隋书》两《(2)
2015-10-17 01:04
导读:4、关于内部排列与结构 《汉志》把著录图书分为“六艺”、“诸子”、“诗赋”、“兵书”、“术数”、“方技”六略,《隋志》以后各史志把图书分
4、关于内部排列与结构
《汉志》把著录图书分为“六艺”、“诸子”、“诗赋”、“兵书”、“术数”、“方技”六略,《隋志》以后各史志把图书分为“经”、“史”、“子”、“集”四部。每部(略)又分小类,各史志小类在著录图书时,图书在各史志小类中的排列与结构有所不同。
《汉志》和《隋志》著录,都是一部书就是一个著录单位,书名相同或撰注者相同的书,各自独立作完全著录,互不干联,不加减省,如:
《汉志》“六艺略”“小学”类:
扬雄《苍颉训篡》一篇
杜林《苍颉训篡》一篇
杜林《苍颉故》一篇
《隋志》:
《春秋左氏解诂》三十卷(贾逵撰)
《春秋左氏经传朱墨列》一卷(贾逵撰)
《春秋谷梁传》十六卷(程阐撰)
《春秋谷梁传》十四卷(孔衍撰)
《春秋谷梁传》十二卷(徐邈撰)
到《旧唐志》著录,撰注者相同,其书仍各自独立著录,各自在注文注明撰注者,并不将此人所有的著作都排在一起,省去撰注者名;有书名相同,则排列在一起,省去书名,如:
《春秋谷梁传》十三卷(孔衍训注)
又十二卷(范宁集注)
又十三卷(徐乾注)
但有时也稍有例外(这种情况很少),如:
《春秋外传国语》二十卷(左丘明撰)
《春秋外传国语章句》二十二卷(王肃注)
《春秋外传国语》二十一卷(虞翻注)
这种在内部排列结构上,把书名相同者排列在一起,已不同于《汉志》、《隋志》以一部书就是一个著录单位的作法,这些书名相同而排列在一起的图书,已不再彼此独立无关,而是互相关联的一组书目,实际上已有编定书名索引的意向了[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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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志》著录,撰注者相同,则将此人所有的书排列在一起,省去重复的撰注者名,已有人名索引的意向,如:
杜预《左氏经传集解》三十卷
又《释例》十五卷
《音》三卷
[10] 又:贾逵《春秋左氏长经章句》二十卷
又《解诂》三十卷
《春秋三家训诂》十二卷
此种体例,最为不当,首先是书名部分承前而省,易使人认为此简省名即其书之本名,若不细心查阅则难知其书本来确切的名字,如《音》三卷,若不是《隋志》、《旧唐志》著录有杜预《春秋左氏传音》,则不知《音》为何物。其次,同一撰注者有多种著作,只于紧接着的第二本书前加“又”字,其它书名前一概不加,如上面所列《音》三卷,又极易让人误解此书为失去姓名之别一撰注者所著。这种缺点在《宋志》中得到了纠正,首先是《宋志》不再部分省或全省书名,全部著录书之全名;其次是,中华书局的校点本在撰注者相同,将其著作排列在一起省去撰注者名时,不管紧接着的第二部书前有“又”字还是没有,均低一字排列,第二本书前若有“又”字,第三本书则比第二本书又低一字排列,这样使人一目了然,再不会使人产生误解,如:
刘敞《春秋传》十五卷
又《春秋权衡》十七卷
《春秋说例》十一卷
《春秋意林》二卷
《明志》著录,撰注者相同,其著作亦集中著录,在中华书局的点校排印本中不再提行单列,而是系于此人之下,一贯到底,如:
陆粲《左传附注》五卷、《春秋左氏觿》二卷、《胡传辨疑》二卷
可见,各史志小类在著录排列图书时,总的说来体例基本一致,但在具体著录与排列的细节上又各有不同,如上所述,这些差异主要表现在书名、撰注者、注文、内部排列与结构等方面。在体例上,一方面,各史志之间既有继承沿用的关系,有对前面史志体例上的优点加以继承的,也有对缺点加以继承的;另一方面,又各自有所发展,并不完全拘缚于前面的史志体例。总的说来,每部史志各有长短,然而在体例上,无疑,《新唐志》可算是最为乱而不当者。
(科教范文网http://fw.ΝsΕΑc.com编辑) 以上所述,是笔者翻检各史志“春秋类”著录书目时所作的比较,所以几乎所有的论据都只取自这一小类中,因此上面的某些结论有时也许并不完全适合于史志中所有的图书(如一些“集部”图书),在一些论据与论点上因为受到范围限制而带来的缺憾,恳切希望能得到大家的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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