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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但并不是每一部正史都撰有“艺文志”或“经籍志”,二十四史中的史志目录,共有以下六种:《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宋史·艺文志》和《明史·艺文志》。其中,前五者均为记一代藏书(包括前代传存下来的图书和当代的著作),仅《明史·艺文志》为记明一代著作。
[2] 以下各史志均简称《××志》,未标明部类者,均指该史志的“经部”之“《春秋》”类。所引各志皆依据中华书局点校的二十四史本。
[3] 这种不确定性,大概和这样一个现象不无关系,即:书名或者一个固定的书名,对于中国早期的书籍(在时间上可晚至汉魏)来说并非至关重要。古书不但可以不题以书名,有时连作者名亦不签署。这一点,已为诸多学者论及。
[4]中华书局本《新唐志》标点为:
虞翻注《国语》二十一卷
韦昭《注》二十一卷
孔晁《解》二十一卷
正因不明此例而误。中华书局1975年,第1440页。
[5]中华书局标点本《新唐志》误点为:《春秋谷梁传》段肃《注》十三卷。
[6]此据中华书局标点本1962年,第1703页。疑“施、孟、梁丘三家”为注文,依据《汉志》的著录体例应标点为:《易经》十二篇(施、孟、梁丘三家)。
[7]同一本书既有撰者又有注者,则把注者置于注文之中,如:崔升《春秋分门属类赋》三卷(杨均注)
[8]见姚名达《中国目录学史》之“体质篇”,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第162页。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
[9]《汉志》、《隋志》虽也有把书名相同者排列在一起的情况,但它们彼此之间各自独立,将它们彼此分开亦毫无影响,只是一种无意识地排列在一起;而《旧唐志》则是有意识地将书名相同者排在一起(尽管可能也许只是为了著录的方便),(由于省去书名)若将它们彼此分开,则将使查阅者大惑不解了。
[10]《新唐志》又有杜预《左氏杜预评》二卷,却并不列于此。此乃《新唐志》体例不密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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