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对策(1)(3)
2016-10-04 01:03
导读:2005年10月18日,《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出台,对申报物件在定义、分类、申报事宜及申报程序等方面作了明确而详细的要求。
2005年10月18日,《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出台,对申报物件在定义、分类、申报事宜及申报程序等方面作了明确而详细的要求。办法的施行有效推进了建立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进程,避免其在传承延续过程中因人类活动的介入而加速灭亡。2007年6月,经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评审、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局际联席会议审议后,市政府公布了走马镇民间故事等62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为重庆市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同时,重庆市加紧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责任制工作机制。目前重庆市正在形成市、区县、乡镇三级保护体系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2、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普查、法律调研工作
全国范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于2005年至2008年间开展。这是按照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规定,在本世纪实施的第一次全面深入调查。重庆市在国家文化部的统一部署下,全面启动了对本市各区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搜集、记录、整理工作。在普查的基础上,形成普查报告、保护项目清单,建立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地图等。历时一年多,经过实地考察,2006年重庆市绘制出了第一张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图《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图》。
2006年重庆市启动了《全国民间故事全书》、《全国民间歌谣全书》和《全国民间谚语全书》重庆卷的收集、组稿和编纂工作,将要收录其中的包括已进入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川江号子和走马镇民间故事等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在做好资源普查工作的同时,重庆市也注重从法律上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2007年,重庆市开展了《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立法调研,并于次年正式启动立法工作。这意味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管理、利用、保障措施及法律责任,将得到明确和规范。重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工作正向纵深发展,重庆市政府将尽早出台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以规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
您可以访问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查看更多相关的文章。 3、以高校为依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研究
2006年11月8日,重庆市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基地”,并落户于重庆文理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基地”是以牟延林教授为学术带头人,并邀请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主任康保成教授为客座教授,主要展开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的学科体系和实践,构建由政府主导的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独有的传承为核心的高校与地方积极互动的研究模式,对重庆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品进行研究。
重庆文理学院成功申报了国家级课题《重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研究》。牟延林教授领衔的科研课题“非物质文化遗产经济理论研究”成功申报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重点课题,“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体系的构建与实践”成功申报重庆市教委教改重大项目。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田 阡
新课改条件下的班级文化建设
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比较与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