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代的苏联社会及文化思潮研究(1)(4)
2016-11-29 01:11
导读:斯大林宣称:“我们国家主体,在培育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目标的指引下,通过经济的、组织的、文化的和教育的工作,通过以社会主义的精神对人民进行
斯大林宣称:“我们国家主体,在培育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目标的指引下,通过经济的、组织的、文化的和教育的工作,通过以社会主义的精神对人民进行再教育”,已经使新的社会秩序变为了现实。尽管他避而不谈苏联社会犯罪的社会根源,却大谈不断加强政治镇压的必要性:“国家要求保护社会主义财产,防止盗贼与小偷危害人民财产职能,以取代镇压的职能”。最重要的是,国家不得不承担起国防的责任。
一旦达到“共产主义”阶段,国家是否就会“消亡”呢?斯大林解释说,恰恰相反,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如果“资本主义环境”继续存在,国家就不会消亡。在必要的时候,“忠诚的学生”斯大林并不在意对导师的“失误”作直接的批评。他说:“一般来说,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国家的灭亡的普遍原理,不能放到一个孤立国家的社会主义胜利这个特殊的例子中”。1926年底,在答复左翼反对派对“一国社会主义”理论的攻击时,斯大林坚持已见,“恩格斯……会欢迎我们的革命,并且说:让所有老教条见鬼去!苏联的胜利的革命万岁。”
实际上,国家在“共产主义”阶段需要保留,并不是因为资本主义环境。事实恰恰相反,斯大林主义国家必须依赖对资本主义环境的恐惧才得以继续存在。自二战以来苏维埃俄国对国际社会存在敌意,这就是其意识形态功能的关键所在。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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