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北京的满族小说家蔡友梅(1)(3)
2016-12-19 01:09
导读:1907(丁未)年蔡友梅创立《进化报》,并在上面发表了代表作《小额》。蔡氏的朋友德少泉后来在《小额》单行本《序言》中写到: 丁未春北京进化报社
1907(丁未)年蔡友梅创立《进化报》,并在上面发表了代表作《小额》。蔡氏的朋友德少泉后来在《小额》单行本《序言》中写到:
丁未春北京进化报社创立,友梅先生以博学鸿才,任该馆总务。尝与二三良友曰:“比年社会之怪现象,于斯极矣。魑魅魍魉,无奇不有。势日蹙而风俗日偷,国愈危而人心日坏,将何以与列强相颉颃哉?报社以辅助政府为天职,开通民智为宗旨。质诸兄,有何旋转之能力,定世逆之方针?捷径奚由?利器何具?”是时曼青诸先生俱在座,因慨然口:“欲引人心之趋向,启教育之萌芽,破迷信之根株,跻进化之方域,莫小说若,莫小说若。”于是友梅先生,以报余副员,逐日笔述上说数语,穷年累日,集成一轴。(注:德少泉:《小额·序》,于润琦:《清末民初小说书系》,中国文联出版社,1997年。)
这些报纸并非文艺性的报刊,但需要大量小说吸引市民阶层的读者,进行新思想的宣传。剑胆在《京话日报》上发表的《文字狱》中回顾说:“报上的小说,本是一件附属品,原为引人入胜,好请那不爱看报的主儿,借着看小说,叫他知道些国家大事,社会情形。……迨至如今,几成一种惯例,仿佛没有小说,就不成为白话报,并于销路上,亦颇生窒碍。”(注:剑胆:《文字狱》,于润琦:《清末民初小说书系》,中国文联出版社,1997年。)民国后,蔡友梅继续在北京多家报纸上发表小说,如《顺天时报》、《京话日报》、《白话国强报》等等,直至1920年去世前,仍不断有作品发表。可以说,蔡友梅属于清末忧国忧民、积极思考的那一代爱国知识分子,在时势推动下才走上了文学创作之路。
在他十余年的创作生涯中,作品总数是相当多的,可惜今天存世的仅有36部中篇小说,然而也足够一窥其作品风格。其中质量较好的作品包括《小额》《瞎松子》《赛刘海》《曹二更》《双料义务》《人人乐》《二家败》《麻花刘》《董新心》《理学周》《非慈论》《方圆头》《忠孝全》《连环套》《鬼吹灯》。此类报载小说主要面对北京市民,着重于对普通民众的启蒙教育。它们的产生背景、载体和受众决定了它们非常具有北京特色,又不同于以往的古典通俗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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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从哪一方面看,清末民初的蔡友梅都已经是当之无愧的京味作家。他的作品表现了北京作为一座城市的整体的文化精神,而不是零散地描写北京的人物、风习。《红楼梦》与之相比,北京特色并非有意为之,也没有统一地形成为创作目的服务的特点,《儿女英雄传》《永庆升平》这样的通俗文学则徒具地方文化的外在形式,其内在的精神是俗套平庸的,与其他地方的通俗文学没有什么区别。而蔡友梅的创作第一次把内容与形式上的地域特点结合在一起,写出了城市的文化精神,这已然成为一种完整的风格。
从内容上看,蔡友梅的小说把焦点集中于北京中下层市民的生活,尤其是专门将市民本身作为一个独立的对象来写,并且把北京这座城市和它的居民的文化特征联系在一起表现得十分充分,在文学史上还是第一次。
他的作品在主题上反映出非常强的市民意识和观念,打上了北京这座城市的特有的烙印。人们早已指出,北京作为一座城市所具有的特殊性: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长期作为首都而被统治者经营日久。所以它的市民文化具有很浓的保守性和封建性。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个人永远生活在由家族关系织成的宗法制度之中,事实上老中国就是一个家族社会。冯友兰说过:“家族制度过去是中国的社会制度。传统的五种社会关系: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其中有三种是家族关系。其余两种,虽然不是家族关系,也可以按照家族来理解。君臣关系可以按照父子关系来理解,朋友关系可以按照兄弟关系来理解。在通常人们也真的是这样来理解的。”(注:冯友兰:《中国
哲学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 《孟子·滕文公上》则描绘了儒家学者理想中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受儒家思想的影响,伦理道德成为重要的社会意识形态之一,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和社会舆论的力量使人们逐渐形成一定的信念、习惯、传统而发生作用,控制了人与人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和行为规范。传统社会的人们不仅以此为标准评价各种行为和调整彼此之间的关系,匡定善和恶,正义和非正义,公正和偏私,诚实和虚伪等概念,而且使之成为不可动摇的精神信条。老中国的儿女最关注的话题就是人伦关系,因为这是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最切近的。而满族入关以后,对儒家礼教思想浸染尤甚,甚至有过之无不及。“几百年的文化弥漫与融会,到清末,旗人文化已难以由北京文化中剥出,……”(注:赵园:《城与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