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文化与21世纪的人类生态伦理(1)
2017-01-16 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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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是带着20世纪的辉煌和困惑而跨入21世纪的。辉煌成就历史,
人类是带着20世纪的辉煌和困惑而跨入21世纪的。辉煌成就历史,姑置不论,而就困惑来说,全球化与区域化的矛盾、单极思维与多元文化的冲突以及日益突出的生态危机等等,使人们不得不思考21世纪的人类社会究竟应该是怎样的模式?人类文化将出现怎样的格局?从20世纪的发展趋势似可预料呼之即出的知识经济时代、可持续发展时代将是21世纪人类发展的模式,人类文化的格局也将从“欧洲中心主义”或“美国单级思维”转向“既一体化又多元化”的格局。而历史悠久、传统根基深厚的华夏文化将在未来人类社会与社会发展中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肩负着更加重要的历史使命。在可持续发展理论中应运而生的新的人类生态伦理观,可以说是对华夏文化中“天人合一”、“仁民爱物”等传统观念在更高层面上的一种复归。本文仅就此略予探析。
一、问题的提出及生态伦理的内涵生态伦理的建构,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是未来人类社会发展的需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近代以来,发明和应用科技,创造了人类前所的未有的物质文明,特别是20世纪高科技的发展,更牵动了社会生产力的迅速提高,人类的物质文明已达到了空前的水平。然而,与此同时存在的负面效应则是:人类正面临着极大的全球性危机,如人口膨胀、粮食短缺、环境污染、资源匮乏、能源枯竭,以及部分地区的贫困、暴力、战争、核威胁、恐怖活动……地球遭到破坏,人与人、人与自然的矛盾尖锐化,这一切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面临危机,人们在反思中认识到,在工业时代,由于“利”的驱动,以及“人类中心主义”的影响,人类对自然界的粗暴掠夺,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残酷剥削,人类使自己陷入危机。如何走出困境而迈向21世纪?解铃须是系铃人,人类必先从自己做起,转变价值观念,确立新的文明观和新的道德伦理观。始创于20世纪中叶的生态伦理学,便是直接针对着现代化的生产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导致生态平衡严重破坏的恶果而提出的。“最早以科学形态提出生态伦理学思想”的是法国哲学家、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施韦兹(Albert,Schweizer),其著作《文明的哲学:文化与伦理学》(1923)提出了“尊重生命的伦理学”:生命是大自然的伟大创造,“生命本身是神圣的”,人类对一切生命都要给予极大的尊重;应以“崇拜生命”作为伦理的核心和基本原则:“保护、完善和发展生命”,应是“人类与自然的准则”和“善”的观念的重要内容,“善就是保护生命和发展生命,恶就是毁灭生命和妨害生命”。美国哲学家莱奥波尔德(Aldo Leopold,1887-1948),于1933年写成、1949年出版的《大地伦理学》,被誉为“拓宽道德研究的范围,实现伦理观念的变革”的著作,作者在书中主张:扩大伦理学的边界;改变人类的地位;确立新的伦理价值尺度。他提出“大地共同体”的概念,认为人类不是大自然的征服者和统治者,不是大自然的主人,大自然的一切生物也不是仅为人类而生存的奴隶,人和一切生命大自然这大家庭中的“普通一员和公民”,人类“应当尊重他的生物同伴”,“以同样的态度尊重大地社会”。其他的生态伦理学的代表人物如罗尔斯顿、史托斯、特来普等,也都主张“尊重生物的生存权利”和反对以人类为中心的“人类沙文主义”,呼吁改善生态环境、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他们这种以平等为核心的道德原则和以“协调”为宗旨的道德目的,创建了一种新型的伦理学——生态伦理学,把伦理学从人与人关系的领域扩大到人与自然关系的领域。发端于20世纪60年代而确立于80年代的一种新文明观——可持续发展理论,其理论实质同生态伦理学一样,也是以新的价值伦理观去审视人类的行为,以协调人与人的关系,协调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