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博簡《子羔》篇“后稷之母”節考釋(1)(4)
2017-08-07 01:10
导读:“冬見芺,攼而薦之”句,原整理者的斷句和理解均有誤。《說文·艸部》:“芺,艸也。味苦,江南食以下气。”《爾雅·釋草》:“鉤,芺。”郭注:
“冬見芺,攼而薦之”句,原整理者的斷句和理解均有誤。《說文·艸部》:“芺,艸也。味苦,江南食以下气。”《爾雅·釋草》:“鉤,芺。”郭注:“大如拇指,中空,莖頭有臺,似薊,初生可食。”可見芺是一種草,能長出可以食用的薹,可能跟現在的大蒜差不多。《說文·艸部》又有“葽”字,云:“艸也。从艸要聲。詩曰:四月秀葽。劉向說,此味苦,苦葽也。”[12]《說文解字繫傳》“芺”字下云:“今苦芺也。”可見“芺”和“葽”所指是同一種草,“芺”與“葽”實為異體字的關係,《說文》誤分爲二字。總之,芺這種草可以食用,但大概是在夏曆四月的時候才長成。簡文言“冬見芺”,是言其神異。
“攼”字,字書中作爲“干求”之“干”和“捍衛”之“捍”的異體字。金文中也有“攼”字,用為“捍”。[13]簡文此處的“攼”字可以視爲“搴”字異體。“搴”和“攼”的聲符“干”上古音都是見母元部,而後來从“手”的字在古文字中多从“攴”(如“播”,《說文》古文作“

”;扶,《說文》古文作“

”),所以表示“搴”這個詞的字可以寫作“攼”。[14]“搴”義為拔取、採取,而且多指拔取草類,如《楚辭·離騷》:“朝搴阰之木蘭兮,夕攬洲之宿莽。”《九歌·湘君》:“采薜荔兮水中,搴芙蓉兮木末。”《晏子春秋·内篇諫下·景公獵休坐地晏子席而諫第九》:“寡人不席而坐地,二三子莫席,而子獨搴草而坐之,何也?”《楚辭》中“搴”字尤為常見,揚雄《方言》還以之為楚方言。[15]因此,“冬見芺,攼而薦之”,應讀為:“冬見芺,搴而薦之”。
綜上所述,簡文此節謂:姜原遊於一種名為“玄咎”的建築之内,竟於冬日見可食之芺,於是拔取之,而進獻於上帝。[16]正所謂“苟有明信,澗、溪、沼、沚之毛,蘋、蘩、蕰、藻之菜,筐、筥、錡、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薦於鬼神”。[17]天帝被姜原的虔账感動,所以現了足跡,使姜原見而履之,而感生后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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