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优秀传统与廉政文化(5)
2017-08-10 01:46
导读:死是令人可怕的,而羞耻可足以让人去死,可见耻给人带来的压力有多重,所产生的精神威慑力有多大。 这又使启发,规范一个社会秩序的有两个东西,
死是令人可怕的,而羞耻可足以让人去死,可见耻给人带来的压力有多重,所产生的精神威慑力有多大。
这又使启发,规范一个社会秩序的有两个东西,其一是刑法,其二是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规范。耻是文化,不是刑律,但已经成为精神意义上的刑律。其与法律刑制一起担当着社会秩序的管理工作。其所起到的社会约束作用,有时甚至超过刑律与法制。从
社会学的意义上说,前者是物质法制,后者是精神法制。前者是表层法制,后者是深层法制。耻的文化与东方传统中的伦理理念,就是这样的精神法制与深层法制。
前面举的多是日本的例子,其实关于耻的文化,是从中国传播到日本的。关于耻的文化中国古代典籍中比比皆是。《论语》说:“行己有耻”。孔子这里说的是作为一个人都要有自尊、自爱之心,不要做出令自己感到羞耻的事情。丧失了耻辱心,一个人就到了药石难救的地步。他还说:“知耻近乎勇”,是说知道什么是耻辱,这样的精神自觉会给人带来勇气。胜己者,胜人。人最大的勇气是战胜自己的勇气,而这样的勇气孔子说是“知耻”的结果。人生道路上有许多陷阱,人们的性格上有许多弱点。中国佛教说:人身上都缠着三条毒蛇,这就是好女色——痴、想权位——嗔、爱金钱——贪。许多人被这三条毒蛇缠死的。怎样才能从三条毒蛇的缠绕中解救出来呢?没有其他方法,就是需要自己解救自己的勇气,而这勇气是从“知耻”的道理中来的。
孟子说,“人不可以无耻”,又说:“羞耻之心,义之端也”。欧阳修也讲过,“廉耻,是立(做)人之大节”。这也就是说,自我修养,应该从知耻开始,一旦有了羞耻之心,社会上的道德建设也就开了一个头。做人有小节大节之分,知道什么的羞耻是做人的“大节”,万不可轻视。康有为则讲过,“人之有所不为,皆赖有耻心”,“风俗之美,在养民知耻”。这也是说纠正上的风俗,要从之耻做起,让社会上每一个人都知道世界上原来还有一个羞耻之心,社会就会有希望,许多新事物、新风尚的推行就会变得容易得多。现在贪官犯赃,怕的是刑法,就是不怕羞耻两字。法网恢恢总有漏洞,道德自省无处不在。只是依靠刑法而不教育干部明德知耻,就不可能从思想根子上铲除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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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人,使人必先知耻;无耻,则无所不为。既知耻,又须养护其知耻之心,督责之使有所畏,荣耀之使有所慕。督责荣耀,皆非所以为教也。”这又告诉我们,必须在社会上培养知耻明德的风气,重在教育与“督责”。要让民众,首先是干部懂到什么是可耻,什么是光荣。要像做启蒙工作一样地去做知耻的教育工作。耻字从耳,“耻”字的原义是对可恶不伦之事的舆论鞭打与精神谴责,是骂声不绝的斥责。社会舆论正在谴责腐败,力度还要加大,要让腐败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一切与此有悖的思想论点都要扫除干净,诸如“市场经济必然产生腐败”、“腐败搞活经济”等谬论都会使腐败分子对自己的作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让这样的歪理盛行其道,根治腐败将只能是一个乌托邦理想。
以上我们重点讲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三个重要的思想,即“立志”、“畏”与“知耻”。不是说中国传统文化优秀部分仅此而已,其如大海,选择以上几点开展讨论,仅是瀚海拾贝。也不是说中国文化传统对廉政文化建设起支持作用的只有以上诸思想,只是作者认为这三个思想与廉政文化建设具有比较直接的关系,以此举一反三,直至对中国优秀传统取得深切体认。近百年来中国传统文化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将其作为封建余孽,批判有余,承传不够。我们要做的是披金淘沙,更新再造,使其中优秀成分复兴光大,成为社会主义文明大厦的有益资材。假如我们对传统文化有了这样的新认识,假如我们真觉得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果真对廉政文化建设有所助益,那么相信中国廉政文化乃至中国新世纪新文化建设将开拓出一个新的局面。
[i] 李岚清:《中华传统美德格言》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