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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伟斌先生关于元稹诗文系年的失误(1)

2017-08-19 01:50
导读:文化论文论文,吴伟斌先生关于元稹诗文系年的失误(1)样式参考,免费教你怎么写,格式要求,科教论文网提供的这篇文章不错: 【内容提要】吴伟斌先生是近20年元稹研究领域最活跃的人物
【内容提要】
吴伟斌先生是近20年元稹研究领域最活跃的人物,最近他发表了一系列文章讨论《元稹年谱》的系年失误,虽有可取之处,但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了一系列不小的错误。清理这些错误,对于促进原本比较薄弱的元镇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元稹年谱/吴伟斌/系年 截止到目前,元稹研究一直是唐代文学研究中相对薄弱的环节。20世纪80年代初,学术研究刚刚步入正常化发展时期,卞孝萱先生就出版了他的《元稹年谱》(以下简称《年谱》)。《年谱》至今仍是元稹研究中最为重要的学术成果,仍是涉足这一领域的学者案头必备的工具书之一,还没有一部著作能够取代它的地位与作用。当然,《年谱》也不是没有一点失误,不然,后人同一课题的研究便毫无意义。吴伟斌先生近20年发表的大多数文章都是针对《年谱》“失误”的,他最近的元稹诗文系年研究更是如此。辨订前人的失误,本是学术界极为正常的现象,然而令人深感遗憾的是他的研究存在不小且不少的失误。本文仅以吴先生的两篇文章为例,逐条考订辨析其中的有关失误,以求还原历史的本来面目。不当之处,敬请学界同仁与吴先生不吝赐教。
《元稹年谱》系《表夏十首》于“庚寅至甲午在江陵府所作其他诗”栏内,吴先生认为“过于笼统”,元稹的作品“已经清楚地表明这十首诗的作年”是“元和五年的夏天”。其根据是元诗第三首的“今宵好风月,独此荒庭趋”和第六首的“佳人不在此,怅望阶前立”[1]。
也许是生性愚钝,我反反覆覆细读了几遍元稹的诗,也未看出它作于元稹原配韦丛卒后、妾安仙嫔入主元家之前元稹“独自一人面对花好月圆之夜,流露无限怅望之情”的时候,倒发现有两个问题与吴先生的结论有些龀龉。一是我一直觉得“佳人”云云不过是比兴寄托手法而已,并不是纪实。“佳人”除指美人外,还可指贤人君子,也可用作妻子对自己丈夫的称呼,因此万不可一见“佳人”就只做美女想。同时,吴先生把“独”理解为生活上的孤家寡人,也显然过于狭隘了。一个人赏月和家里只有一个人无论如何不能等同,这是不争的事实。二是吴先生所谓“元稹与安仙嫔结婚的最迟时日应该是三月”的结论也是错误的。众所周知,元和六年闰十二月,以十月怀胎计,元稹与安氏最迟在四月结婚而不是三月。有意思的是,元稹与安氏结婚最迟在四月,《表夏十首》也正好写于四月(其四:“孟月夏犹浅”),四月还是有可能存在元稹一人独自赏月的情况的。吴先生既未考订出元稹到江陵在元和五年四月前,又未全部排除六年四月元稹不可能独身一人的情况,因此,即使元诗确实如他理解的那样,他的结论也存在不可忽视的漏洞,而作品系年是宁可失之范围过大也不可失之涵盖不严的。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编辑发布)
《元稹年谱》系《赠李十二(二十)牡丹花片因以饯行》于元和元年,吴先生以为应作于“元和十九年”。他从元诗及白居易《看浑家牡丹花戏赠李二十》,看出“似乎李绅不愿看花”,“这种不快心情,不像是元和元年元稹白居易制举和及第、李绅进士及第时候的欢快情调,而像是李绅落第南返的凄凉情景”,而贞元十九年元白及第、李绅落第,与当时情景相符[2]。
元诗云:“莺涩余声絮堕风,牡丹花尽叶成丛。可怜颜色经年别,收取朱栏一片红。”白居易《看浑家牡丹花戏赠李二十》云:“香胜烧兰红胜霞,城中最数令公家。人人散后君须看,归到江南无此花。”从这两首诗,吴先生看出了“似乎李绅不愿看花,元稹白居易两人极力劝解,希望李绅不要错过这一次欣赏牡丹花的大好时机”的意思,确实令我感到十二分的意外。吴先生由此出发,断然排除了作于“元和元年的暮春初夏时节”的可能。然后,吴先生考察了孪绅参加科举考试的情况,认为贞元十八、十九年春,两次落第,两次南返,最后确定十九年春是元诗的写作时间。对这一问题,我要说的第一点是,作品系年是一件相当严肃、严谨的工作,我个人以为,如果确实没有其他的证据支持系年,不妨谨慎地根据诗歌的情感基调等推测(仅仅是推测)它大致的写作时间。这样的系年只能是不得已而为之,作为立论还勉强行得通,而作为反驳他人结论失误的证据则有些“饥不择食”。第二点是,如果李绅当时是落第了,心情“不快”,白居易“鼓励”(吴语)李绅,而以“戏”语出之,这合适吗?我以为元白的意思是说,李绅要回江南去,而江南是没有牡丹花的。因此劝李绅珍惜之,并借此表达朋友惜别之情,仅此而已。第三点是,如果把吴先生的推理过程简化,那就是:“似乎”——“不应该”——“应该”。“似乎”表明问题的不太确定性,而“不应该”、“应该”却是确凿无疑的定论,这样的推理如何能够让人信服?第四点是,《全唐文》卷七三八沈亚之《李绅传》云:“元和元年,……绅以进士及第还,……”同书卷八一六李jùn@①《慧山寺家山记》云:“至丙戌岁,擢第归宁。”丙戌岁即元和元年。李绅元和元年进士及第后归乡确凿无疑,而贞元十九年春落第后归乡却于史无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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