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邓小平的农业发展观网
2013-09-03 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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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邓小平在上个世纪60到90年代论述了中国发展问题,提出了中
[摘要]邓小平在上个世纪60到90年代论述了中国发展问题,提出了中国农业发展的产业、、制度以及技术思想。他认为农业是发展的战略重点,农业发展要有全局观念,要依靠和调动农民积极性,恢复家庭经营制度,在家庭承包制下推进农业的规模经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我国农业发展的途径是依靠科技进步,以生物技术为主的农业现代技术发展的方向,实现传统精细农作技术和现代生物技术的有机结合,提高农业科技含量。这些认识构成了邓小平的农业发展观。它推动了中国当代农业的发展进步。
[关键词]邓小平;农业发展;农业理论
众所周知,党的第一代领导人确立了农业发展的基本道路,但在就农业发展的具体方法上出现过失误,邓小平成功地领导了中国农业改革。学术界重点研究了邓小平农业改革理论,但对其农业发展观的研究尚待深入。本文以邓小平从上个世纪60到90年代关于农业问题的论述为依据,对邓小平农业发展观作出研究。
一
者们认为“食物的生产是直接生产者的生存和一切生产的首要条件”[1](544页),“农业劳动是其他一切劳动得以独立存在的自然基础和前提”[2](28-29页)。和农业的相互关系问题是“建成社会主义的问题中的基本问题”[3](386页),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邓小平从两个方面论述了尊重社会发展和经济规律的农业产业思想。
(一)农业是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
邓小平在不同的时期,对农业的地位进行了认识。他早在1943年就指出:“谁有了粮食,谁就有了一切”,认为粮食问题是农业的基础。他还认为根据地农业和手工业之间存在着辨证关系,“只有农业的生产,才能给手工业以原料,使手工业发展有了基础;而手工业的发展,正可以推动农业的生产”。1960年代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邓小平认为“农业搞不好,工业就没有希望,吃、穿、用的问题也解决不了”,因此,要从恢复农业着手,逐步地提升农业和轻工业的比例,降低重工业比例,政策就是“工业要加强支援农业”,“解决好城市与农村的关系问题”[4](79,322,324页),这对于党关于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认识的提出产生了重要作用。1970年代,他要求必须“确立以农业为基础、为农业服务的思想”,认为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关键是农业现代化,“农业搞不好就要拖工业的后腿”。在整个1980年代,邓小平从高度坚定地认为农业发展是解决中国稳定的重要条件,“不管天下发生什么事,只要人民吃饱肚子,一切就好办了”[5](28,32,406页),因此,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重点“一是农业”。他还要求
作定量分析的农业发展规划时,对农业要有全面规划,“二○○○年总要做到粮食基本过关,这是一项重要的战略部署”,告诫说农业是根本,不要忘掉。邓小平还针对中国在追求工业化进程中忽略农业基础地位的现象,认为经济越发展,工业越发展,越要重视、保护和加强农业,他警示道:“我们从宏观上经济,应该把农业放到一个恰当的位置上”,要避免过几年又出现大量进口粮食,影响国民经济发展速度的局面。因此,“农业问题要始终抓得很紧”[6](9,22—23,159,355页),不要忘掉农业是国民经济的根本,是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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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业发展的全局观念
农业发展包含了种
养殖业以及农业向工业转移等多方面问题,邓小平主张农业发展要有全局观念。1962年,他认为农业恢复不仅“要多打一点粮食,多种植一点树,耕牛繁殖起来”,增加产量,还要解决刺激农业生产发展的和物价问题,“搞好供销合作社,不仅有利于交易,而且还可以组织和促进生产,增加市场供应,使农民增加收入”,国家“宁肯继续进口粮食,也要加快发展经济
作物”[4](324,327,336页),萌发了农业发展的全局观念。1980年他说“各种形式的经济、副业发展了,农业增产的潜力大得很,发展余地大得很”①,农业发展“最直接的措施有两条:一是饲养业,二是林果业”[7](12页)。国家要帮助大中城市郊区大力发展牛、羊、鸡、鱼饲养业,供给优良品种和饲料,全国要搞几百个现代化的饲料工厂。邓小平在绝不
放松粮食生产的前提下,主张农业实行多种经营,“该种粮食的地方种粮食,该种经济作物的地方种经济作物”,家庭承包制引发了农业内部分工分业的巨大发展,矫正了国家过去执行的“以粮为纲”政策。邓小平的这些主张,纠正了长期以来单一发展种植业的传统农业发展思想,在中国确立了农、林、牧、渔全面发展的现代大农业的思想,促进了农业内部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1980年代以来,我国畜牧业、
渔业得到了迅速发展。
乡村工业中农产品加工业和农用工业的发展,是影响农业转型的重要因素。乡镇企业是中国农民的一个创造,它发挥了支援农业、促进小城镇建设、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等外部作用。邓小平对此称赞道,这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要大力鼓励、扶植其发展。1987年,他指出:“农民积极性提高,农产品大幅度增加,大量农业劳动力转移到新兴的城镇和新兴的中小企业。这恐怕是必由之路”,农村改革的最大收获“就是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了,突然冒出搞多种行业,搞商品经济,搞各种小型企业,异军突起”。邓小平辩证地强调农业哺育工业,工业反哺农业,农业与工业要实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乡镇企业反过来对农业又有很大帮助,促进了农业的发展”[6](238,213—214,238,252页),因此,我国农村要走以乡镇企业为主体,小城镇为载体的工业化、城镇化道路,他为我国找到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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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着眼于解决人民衣食问题,从中国国情出发,从农业与业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出发,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说明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是社会效益高,自身经济效益低,是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的产业,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不能动摇农业的基础地位,引导农业的全面发展,走新型的农村工业化道路,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农业理论的发展。
二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农民具有劳动者和私有者的二重性,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要从维护农民的利益出发,通过生产协作、经济合作形式去领导农民。农民必须有“同他们的经济基础即个体经济相适应的刺激、动力和动因”[8](449页),提出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基本认识。建国初期,党在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实践中,把农民个体生产的积极性简单地看作是自发的倾向,把农民集体生产的积极性视为发展农业的动力,忽略了农民追求物质利益的要求。党在调动农民积极性问题上的这种认识误区,导致了人民公社运动“一大二公三平”的错误,致使农民生产积极性的严重衰退,出现了我国农业发展中的严峻困难。
邓小平是在对人民公社错误的反思和纠正中,开始探索如何调动农民积极性问题的。1961年,他与彭真认为对人民公社的许多方面,“还需要加以改进,有些政策要加以端正”,才能真正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如:要在生产队建立作业组,实行责任制;国家征购后的余粮,大队、生产队不宜留得太多,“应该把绝大部分按劳动工分、按出售肥料分给社员,鼓励他们像经营自留地一样,在集体经营的土地上精耕细作、积极施肥”;只对五保户和困难户补助实行供给,“可以大大地提高劳动分值,更好地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原则,更好地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三包一奖和评工记分时,要执行按劳分配原则;根据群众自愿办食堂,“一般应当把食堂的经济核算同生产队分开,即把生产队的分配和社员的生活消费分开”[9](324,326,327,329页)。1962年,他明确提出了人民公社体制下调动农民积极性的三种可能性选择:一是尽量保持生产队为核算单位;二是使部分包产到户合法化;三是农业经营“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形式比较好”[4](324页)。1980年代初期,邓小平针对坚持生产队为核算单位与包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