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研究(上) (1)(3)
2015-03-03 02:05
导读:上述涉及到的"足够量",通常是指在95%置信度上,要保证所检测的一个以随机原则获取的统计值,在其上下误差不超过一定的数值所需要的观察样量。若所
上述涉及到的"足够量",通常是指在95%置信度上,要保证所检测的一个以随机原则获取的统计值,在其上下误差不超过一定的数值所需要的观察样量。若所观察的样本量越大,其检测的统计值的误差就越小;若所观察的样量越小,其检测的统计值的误差就越大。
根据 计算 ,1%普查抽样的样本出生性别比为115.362,其95%置信度上的出生性别比置区间为114.603~116.127,即样本出生性别比115.362的上限误差为0.759,下限误差为0.765;10%普查抽样的样本出生性别比为111.649,上限与下限的误差均为0.233.
比1%与10%普查抽样计算的样本出生性别比及其在95%置信度上置信区间的范围,显而易见的是:1%普查抽样的样本出生性别比在95%置信度上置信区间的上限值111.649排除在外。因此,出现了一定意义上的矛盾现象。如果没有意外的特殊情况,凭借抽样的一般 理论 ,便可以断定:以1%普查抽样计算的样本出生性别比对总体的代表性较差,其产生原因不外乎有三种:要么是抽样技术 问题 :要么是质量控制问题;要么是抽样技术问题与控制问题兼而有之。需强调指出的是:1%普查抽样的基本单位是村与居委会而不是户。根据抽样的基本常识可知,整群抽样本分布均匀性,其样本代表性较差也较大。这就是说,1%普查抽样的样本出生性别比较实际误差更大。
这一结论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对1%普查抽样资料用于出生性别比问题 研究 的一种可靠性评估。其结果表明:使用1%普查抽样资料进行出生性别比 分析 ,因受制于抽样资料可靠性的 影响 ,必然要对其分析产生一定程度的偏差。
重新认识 中国 近期出生性别比异常升高主要是统计不实问题
对于中国80年代以来出生性别比升高的归因分析,国内外学术界虽在成因的主次排序上不同,在成因的确认上不同、在出生性别比升高是否反映客观事实上也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出生性别比大大高出107是一种反常现象。造成这种反常现象的原因可大致归结为:若干数量的已出生女婴被瞒报;若干数量的女性胎儿在性别鉴定后被人工流产;若干数量的女婴被溺害;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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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学者(徐毅等1991)认为,距调查时间较近的年份出生性别比较高,距调查时间较远的年份又"恢复正常"。为此,中国出生性别比升高的主要原因,吸能是瞒报漏报女婴所致。
有的学者(曾毅等1993)认为,中国出生性别比升高的第一位原因是女婴漏报;第二位原因是日益严重的孕期非法性别鉴定;另外,加上溺弃女婴的陋习在少数地区仍然存在。
有的学者(乔晓春1992)认为,"我国人口普查得到的出生婴儿性别比,反映的只是统计事实,对此问题的分析必然慎重,不能随意对其产生的原因进行解释。因为从数据本身还不足以发现原因"。在对近期中国出生性别比趋偏高的多种成因估计中,"更倾向于这样一种判断:我国1982年普查有漏报,而本次普查(1990年普查)漏报更为严重。我国实际的出生婴儿性别比在近十几年来可能有所提高,但估计不大可能超过107.现实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是’真实的提高’和’虚假的提高’二者共同作用的结果"。
有的学者(李伯华1994)认为,1989年全国城镇出生性别比;实际上最高也不会超过107.7;同期的全国 农村 最高也不会超过110.2.根据这一推论,女婴的漏报、瞒报,至少使普查获得的1989年城镇与农村的出生性别比分别提高了3.6和4.2.进而得出:城镇的出生性别比上升是种"假性上升",而农村的出生性别比是"真性"与"假性"影响大致持平。
国家计生委在,《关于防止出生婴儿性别比升高的意见》(1994)中指出:"一些专家和有关部门认为,,80年代以来出生婴儿性别比的统计数字偏高的主要原因是瞒报、漏报出生女婴,在高出正常值的统计数字中大约有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是瞒报、漏报女婴引起的"。
综上所述,如果把中国近期出生性别比升高的主要原因归咎于统计不实,实际上中国近期出生性别比并非像统计结果所表征的那样,或者说客观上中国近期出生性别比并非像统计结果所示的那么高。如果统计不实是第一位原因,在扣除所谓"在高出正常值的统计数字中,大约有1/2~3/4是瞒报、漏报女婴引起的"这部分统计不实之后,中国近期出生性别比的升幅肯定会大幅度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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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出处(作者):马瀛通 冯立天 陈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