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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华北平原农村的租佃关系(2)

2015-05-13 01:40
导读:二、雇佣关系 1、一般情况 雇佣关系是清苑 农村 最基本的剥削关系,远比租佃关系普遍得多。在各调查村,地主可以不出租土地,但很少有不雇工的,富
二、雇佣关系

1、一般情况

雇佣关系是清苑 农村 最基本的剥削关系,远比租佃关系普遍得多。在各调查村,地主可以不出租土地,但很少有不雇工的,富农当然更是依靠雇工剥削。农民各阶层中,一部分中农和贫农在农忙时也雇佣人工。出雇者绝大部分是贫、雇农,少数中农也要出卖一部分劳动力。

清苑的雇工按照工作时间区分主要有长工和短零工两种。其中长工又分“整年工”和“十月一”工两种。“整年工”是除过年回家几天,全年都吃住在雇主家的长工。 “十月一”工每年阴历正月初六上工,秋后“十月一”下工回家,一年约在雇主家工作9个月。这两种长工,各村以后者居多,因为秋后农闲活少,地主是不愿意白白养活雇工的。故当地长工有言:“场光地净回家转,挨饿受冻一冬天”。无论“整年工”还是“十月一”工,都按年 计算 工资。短零工为农忙时的临时工,一般按所做工作种类及工作天数计算工资,也有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即所谓计件工资。其中又分“散短”和“长短”两种:前者为事先没有约定雇主,临时到“人市”上去找工作者;后者是平时借了人家的钱或得到某种好处,因而约定农忙时为其做工,属于以人工还债的性质。这种雇工的工作时间不像长工那样长,也不像一般短工那样雇主和工作时间都不固定,故称“长短”。长工及短零工之外,还有“季节工”,为农忙时工作几个月的雇工,按月计算工资。这种雇工在清苑不多。

长工通常只在地主、富农家的雇佣中才有(极少数中农也有雇长工的),短零工则既存在于地、富的雇佣中,也有一般农民之间的雇佣关系。长工在雇主家的工作除承担各种农活外,往往还要为雇主做各种家务杂活,提供零星使役,吃住也在雇主家里,与雇主的关系较为紧密。长工不完全是本村人,其中一部分是外村甚至外乡人,经人介绍而与雇主认识并为其雇佣,但外县的基本没有。短零工也绝大部分是本地人(本村人或邻近村人),因系临时雇佣,一般只做约定的某种农活,工作完毕即与雇主解除雇佣关系。就人数而言,由于地主、富农有限,各村的长工不是很多,但每年农忙临时给人打短以补贴家用的相当普遍。各调查村的绝大部分贫农(雇农不用说),以及一部分中农,解放前都有过给人打短出卖劳动力的经历。正因为短零工雇佣如此普遍,各地农忙季节都有“人市”,即雇佣短零工的劳动力市场。如位于东顾庄村中心的现村委会前面的一片地方,解放前就是一个人市,凡欲给人打短的都集中在那里,谁家要雇人就去人市上找。短零工的工价一般由主雇双方当面议定,但也有的村庄由地主操纵,天天挂牌定价,曾引起过雇工的反抗(见河北省统计局调查报告)。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下面看调查数据所反映的雇佣关系情况。根据汇总资料,3个年份4村各类人户中有雇工(雇入或雇出)的户数及其在总户数中所占的百分比分别如表9、表10和表11所示。

表9 1930年4村各阶级有雇工(雇入或雇出)的户数及其所占比重


人户类别|总户数|雇 入——————————————|雇 出
———————||长工户数|占总户数%|短零工户数|占总户数%|长工户数|占总户数%|短零工户数|占总户数%

合 计|867|78|9.0|88|10.1|126|14.5|245|28.3
地主|19|12|63.2|10|52.6|-|-|-|-
富农|57|48|84.2|30|52.6|-|-|-|-
中农|297|18|6.1|41|13.8|14|4.7|51|17.2
贫农|400|-|-|7|1.75|66|16.5|152|38.0
雇农|76|-|-|-|-|46|60.5|38|50.0
其他|18|-|-|-|-|-|-|4|22.2

表10 1936年4村各阶级有雇工(雇入或雇出)的户数及其所占比重

人户类别|总户数|雇 入——————————————|雇 出
———————||长工户数|占总户数%|短零工户数|占总户数%|长工户数|占总户数%|短零工户数|占总户数%

合 计|931|85|9.1|94|10.1|110|11.8|231|24.8
地主|18|17|94.4|15|83.3|-|-|-|-
富农|67|51|76.1|37|55.2|-|-|-|-
中农|392|17|4.3|38|9.7|13|3.3|74|18.9
贫农|382|-|-|4|1.05|59|15.4|137|35.9
雇农|55|-|-|-|-|38|69.1|18|32.7
其他|17|-|-|-|-|-|-|2|11.8

表11 1946年4村各阶级有雇工(雇入或雇出)的户数及其所占比重

人户类别|总户数|雇 入——————————————|雇 出
———————||长工户数|占总户数%|短零工户数|占总户数%|长工户数|占总户数%|短零工户数|占总户数%

合 计|1086|71|6.5|72|6.6|67|6.2|200|18.4
地主|22|18|81.8|14|63.6|-|-|-|-
富农|63|36|57.1|24|38.1|-|-|-|-
中农|571|17|3.0|31|5.4|18|3.2|67|11.7
贫农|401|-|-|3|0.7|33|8.2|127|31.7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雇农|22|-|-|-|-|16|72.7|6|27.3
其他|7|-|-|-|-|-|-|-|-

从以上3表可以看出:

第一,在我们 研究 的这4个村庄,雇佣关系远比租佃关系要普遍得多。根据上文表1、表2和表3,1930年、1936年、1946年4村分别有68户、44户、51户租入或租出土地,分别占各该年总户数的7.8%、4.7%、4.7%。而这3个年份4村有雇工(雇入或雇出)的户数分别为537户、520户、410户[6] ,分别占3个年份总户数的61.9%、55.9%、37.8%,远远超出租入租出土地户在总户数中的比例。

第二,雇工户有地主、富农、中农和贫农,但主要是地主和富农,不仅占总户数的比例大,而且雇工的绝对数量也多[7] ;中农和贫农雇工的比例很小。地主、富农雇工以长工为主,中农和贫农雇工以短零工为主,尤其贫农,所雇皆为短零工。

第三,出雇户全部为农民。其中除雇农外,以贫农所占比例最大,各年均约有1/3左右贫农出雇短零工;出雇长工的贫农1930年占贫农总户数的16.5%,1936年占15.4%,1946年占8.2%。中农出雇长工的比例不超过总户数的5%,属个别情况;出雇短零工的比例1930年为17.2%,1936年为18.9%,1946年为11.7%。

第四,从各表“合计”一栏看,无论雇入还是雇出,长工和短零工占总户数的比例均呈下降趋势;尤其以1946年与1936年比较,这两种雇工不仅占总户数的相对比例下降,而且绝对数量也下降了(雇入的长工和短零工绝对数1936年比1930年增加,雇出的长工和短零工绝对数1936年比1930年减少)。这种情况,应该与这一时期土地分配趋于分散化,地主富农和贫雇农在总户数中的比重下降、中农比重上升有关。就是说,从1930年-1946年的变化总趋势看,随着土地分配的分散化、平均化 发展 ,雇佣关系如同租佃关系一样,也呈缩小趋势。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2、长工的雇佣及长工工资

以下对长、短工的雇佣情况分别作些 分析 。

根据调查数据,各村地主户雇佣的长工人数一般为2-3人,富农户为1-2人,少数中农雇佣长工的多只1人,个别的还不到1人(与人合雇)。每名长工的耕作面积,地主、富农户多为60-70亩或更多,中农户一般只有30-50亩。具体统计结果按年份分别列于表12、表13和表14。这3个表之所以只选东顾庄和何桥两村来做统计,是因为做是项统计要分别计算各雇工户的耕地面积,需使用分户卡片(河北省统计局的各村汇总资料没有雇工户耕地面积的单独汇总),而现存的4村分户卡片只有这两村的比较完整(固上村的1930年和1946年卡片、李罗侯村的1936年卡片都缺失甚多)。由各表看出:富农户雇工的平均耕作面积要比地主户雇工的平均耕作面积多一些,这是因为富农本身也参加劳动,雇工数量一般较地主户为少,而在计算时又不能扣除富农自己耕作的土地面积的缘故。考虑到富农自己也参加劳动这个因素,地主和富农户雇工的平均耕作面积应该相差不多。中农户雇佣长工属个别情况,多是耕地较多而家里缺乏劳动力,其雇工的耕作面积比地主、富农户的雇工要少得多。

表12 1930年东顾庄、何桥2村雇工户平均雇佣长工人数
及每名长工的平均耕作面积

人户类别|雇主户数|使用耕地面积(亩)|雇工人数|户均雇佣人数(人/户)|雇工平均耕(亩/人)

合 计|33|3302.40|46|1.4|71.79
地 主|5|941.79|14|2.8|67.27
富 农|23|2206.61|27|1.2|81.73
中 农|5|154|5|1.0|30.80

表13 1936年东顾庄、何桥2村雇工户平均雇佣长工人数
及每名长工的平均耕作面积

人户类别|雇主户数|使用耕地面积(亩)|雇工人数|户均雇佣人数(人/户)|雇工平均耕(亩/人)

合 计|45|3527.75|58.88|1.3|59.91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编辑发布)


地 主|8|1089.50|18|2.3|60.53
富 农|32|2187.45|35.88*|1.1|60.97
中 农|5|250.80|5|1|50.16

注:*有一户雇佣0.5人、一户雇佣0.3人。这种情况,一般是两户或三户合雇1人,但在分户卡片上只有一户有雇工数据。




表14 1946年东顾庄、何桥2村雇工户平均雇佣长工人数
及每名长工的平均耕作面积

人户类别|雇主户数|使用耕地面积(亩)|雇工人数|户均雇佣人数(人/户)|雇工平均耕(亩/人)

合 计|40|3025.40|46.5|1.2|65.06
地 主|10|1103.38|20|2.0|55.17
富 农|28|1853.02|25|0.9|74.12
中 农|2|69.00|1.5*|0.8|46.00

注:有一户雇佣0.5人。

长工的工资水平可以利用村汇总资料进行统计,下面是统计结果:

表15 1930年4村雇入、雇出长工的平均工资


人户类别|雇 入—————————————————|雇 出
——|长工人数|工资总额(元)|平均工资(元/每人每年)|长工人数|工资总额(元)|平均工资(元/每人每年)

合计|105|6570.67|62.58|154|9202.64|59.76
地主|29|1951.56|67.30|-|-|-
富农|58.5|3747.40|64.06|-|-|-
中农|17.5|871.71|49.81|15|925.50|61.70
贫农|-|-|-|82|4773.21|58.21
雇农|-|-|-|57|3503.93|61.47

表16 1936年4村雇入、雇出长工的平均工资

人户类别|雇 入—————————————————|雇 出
——|长工人数|工资总额(元)|平均工资(元/每人每年)|长工人数|工资总额(元)|平均工资(元/每人每年)
合计|108.83|6795.57|62.44|132.5|8339.69|62.94
地主|36|2147.22|59.65|-|-|-
富农|58.33|3850.28|66.01|-|-|-
中农|14.5|798.07|55.04|18|972.49|54.03
贫农|-|-|-|69.5|4182.27|60.18
雇农|-|-|-|45|3184.93|70.78

表17 1946年4村雇入、雇出长工的平均工资

人户类别|雇 入—————————————————|雇 出 (科教范文网http://fw.ΝsΕΑc.com编辑)
——|长工人数|工资总额(元)|平均工资(元/每人每年)|长工人数|工资总额(元)|平均工资(元/每人每年)

合计|78.5|5899.83|75.16|70.5|4683.06|66.43
地主|32|2381.00|74.41|-|-|-
富农|33.5|2717.63|81.12|-|-|-
中农|13*|801.20|61.63|18|1395.03|77.50
贫农|-|-|-|36.5|2201.19|60.31
雇农|-|-|-|16|1086.84|67.93

注:*本年何桥村雇长工的中农户中,有一户卡片上雇工数为3.5人,且无工资数据,疑有误。此户未作统计。

就以上3表的统计数字来看,地主、富农户长工的工资差别不大(各表中的差异是因为样本数量小,平均计算的结果易受个别样本的 影响 ),但中农户雇佣的长工的工资普遍要比地、富户的低一些(约低10元或稍多)。从出雇方面计算的长工工资,总平均的结果与从雇入方面计算的结果大体一致(1946年雇出数据比雇入有较大差距)。纵向来看,工资的总水平是趋向于逐渐提高的:雇入雇出合计计算,长工工资1930年为60.9元,1936年为62.7元,1946年为71元。以1946年与1930年相比,约提高16.6%。这种变化,应主要与通货膨胀有关,不一定是实际工资水平的提高。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长工的工资,不是其为雇主工作所得的全部,而只是其中的货币部分。长工是吃住都在雇主家的,因此这部分吃住费用也是其工作所得。不过这些很难计量:长工一般是与雇主家人一同吃饭,伙食好坏因雇主家生活条件而不同;雇主为长工提供的生活设施及用品(如被褥等)也各不相同。此外,雇主为刺激长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时会向长工提供一些额外的待遇,如送些小物品(一条毛巾、一双袜子、一双鞋等等)、节年放假并供给较好的伙食、向长工提供烟草(多为种烟的雇主)、在工资外给些类似奖金的钱等等。这些,有的属于惯例,有的则因雇主而不同,没有一定标准。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3、短工的雇佣及短工工资

按人户类别统计的4村各阶级平均雇佣短零工天数或出雇天数及短零工日工资平均水平等项指标如表18、表19和表20所示。

表18 1930年4村各类人户雇入、雇出短零工天数及短零工的平均工资情况


人户类别|雇 入————————————————|雇 出
——|户数|天数|工资总额(元)|户均雇佣天数|日工资(元)|户数|天数|工资总额(元)|户均出雇天数|日工资(元)

合计|88|5222|2637.26|59.3|0.51|245|20431|9617.41|83.4|0.47
地主|10|1445|857.19|144.5|0.59|-|-|-|-|-
富农|30|2027|995.13|67.6|0.49|-|-|-|-|-
中农|41|1578|716.97|38.5|0.45|51|4259|1446.72|83.5|0.34
贫农|7|172|67.97|24.6|0.40|152|13088|6474.96|86.1|0.49
雇农|-|-|-|-|-|38|2928|1642.04|77.1|0.56
其他|-|-|-|-|-|4|156|53.69|39|0.34

表19 1936年4村各类人户雇入、雇出短零工天数及短零工的平均工资情况

人户类别|雇 入————————————————|雇 出
——|户数|天数|工资总额(元)|户均雇佣天数|日工资(元)|户数|天数|工资总额(元)|户均出雇天数|日工资(元)

合计|94|5592|2874.23|59.5|0.51|231|18469|7876.75|80.0|0.43
地主|15|2305|1115.30|153.7|0.48|-|-|-|-|-
富农|37|1839|1048.58|49.7|0.57|-|-|-|-|-
中农|38|1290|622.66|33.9|0.48|74|4433|1864.96|59.9|0.42
贫农|4|158|87.69|39.5|0.56|137|11976|5150.78|87.4|0.43
雇农|-|-|-|-|-|18|2025|847.08|112.5|0.42
其他|-|-|-|-|-|2|35|13.93|17.5|0.40

表20 1946年4村各类人户雇入、雇出短零工天数及短零工的平均工资情况

人户类别|雇 入————————————————|雇 出
——|户数|天数|工资总额(元)|户均雇佣天数|日工资(元)|户数|天数|工资总额(元)|户均出雇天数|日工资(元)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合计|72|4841|2051.39|67.2|0.42|200|14107|6528.85|70.5|0.46
地主|14|2715|1126.94|193.9|0.42|-|-|-|-|-
富农|24|968|507.14|40.3|0.52|-|-|-|-|-
中农|31|1132|404.81|36.5|0.36|67|3705|1714.49|55.3|0.46
贫农|3|26|12.50|8.7|0.48|127|9797|4498.50|77.1|0.46
雇农|-|-|-|-|-|6|605|315.86|100.8|0.52

以上3表,从雇入方面看,各年各类雇主雇佣短零工合计的总户均天数为59-67天,即相当于两个月或稍多一些。但不同类别雇主的户均雇佣天数相差甚大:地主雇佣短零工天数最多,1930年为总户均天数的2.4倍余,1936年为2.6倍,1946年更达到近3倍;地主以下,富农、中农、贫农的雇工天数除1930年富农的雇工天数略多于总户均天数外,其余均少于总户均天数并依等递减(1936年贫农的雇工天数略多于中农)。3个年份平均而计(算术平均数),地主每年每户雇佣短零工164天,富农雇佣52.5天,中农雇佣36.3天,贫农雇佣24.3天。这种情况,显然与各阶级的 经济 地位有关:地主土地多,又不参加劳动,全靠剥削生活,因此除雇佣长工外,农忙时还必须雇佣较多的短零工;富农参加部分劳动,土地又一般较地主为少,雇工天数 自然 要少于地主;中农和贫农都是依靠自家劳动力从事生产的农民,农忙雇佣短零工是不得已的事,雇工天数当然更少,而贫农又少于中农,也是经济地位决定的。

从雇出方面看,地主、富农户是不出雇劳动力的,出雇者都属农民各阶层,且愈是贫穷的阶层,户均出雇短零工的天数愈多,与雇入方面的户均天数高低排列顺序正好相反。其中,中农和贫农都属既有雇入,也有雇出的阶层,但雇出的天数都远多于雇入。中农的雇入、雇出不平衡,说明调查村的中农大都不是自耕有余的上中农(富裕中农),而是经济地位达不到完全自耕的下中农。不过,从变化的趋势看,中农和贫农的户均出雇天数都是减少的,雇农的户均出雇天数以1946年与1930年相比也没有增加。这与前面观察到的这一时期农业雇工趋于减少的变化是合拍的,其根源,就在于土地分配的分散化、平均化发展。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从各年的总雇入、雇出天数看,雇出都多于雇入,1930年多2.9倍,1936年多2.3倍,1946年多1.9倍,反映出我们研究的这4个村庄,属于短零工劳动力输出类型,即出雇的劳动力除为本村人打短外,1930年和1936年大部分是为外村人打短;1946年即使假定本村雇入的短零工全部为本村人,也至少有近一半的短零工是为外村人做的。

短零工的日工资水平,按雇入数据计算的总平均数,1930年和1936年均为0.51元,1946年为0.42元;按雇出数据计算的总平均数,1930年为0.47元,1936年为0.43元,1946年为0.46元。这里,按雇入数据计算的结果只是反映4村的情况,而按雇出数据计算的结果除4村外,还包括了4村以外地区的情况,故有所差别。不过,这种差别不是很大:1930年和1936年,雇出的短零工日工资总平均数分别比按雇入数据计算的结果低7.8%和15.7%,1946年则高9.5%。

以上数字只是反映了短零工工资的平均情况。实际上短零工的工资依工作 内容 不同,差别很大。张培刚根据第一次调查资料计算,1930年清苑县短工的日工资,按工作种类平均而计,灌溉为“国币”0.21元,播种为0.22元,中耕和间苗为0.25元,秋收为0.29元,割麦为0.51元,拔麦为0.53元[8] 。这是“国币”,换算成人民币[9] ,大约为灌溉0.38元,播种0.4元,中耕和间苗0.45元,秋收0.53元,割麦0.93元,拔麦0.96元。可见,不同的工作工资高低差别还是很大的。短工工资不一定按货币计算,有的地方也流行实物工资。工资计算标准,既有按工作天数计的,也有按工作量计的。如在东顾庄村,据1987年调查时访谈,当地解放前给人打短,挣的多是小麦、玉米:“打一落坯得1斗玉米” ,“拔1天小麦,挣1斗小麦”。

雇人打短一般也要管饭,如不管饭则所给工资要较管饭的同等工资高一些。饭食标准,割麦、拔麦较好,其他则普通。张培刚根据调查资料计算,1930年短工工资如果连饭食折价合计,不同种类工作的平均标准如下表[10] :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发布)


表21 清苑短零工连饭食合计的平均日工资

工作种类|日工资(国币元)|合人民币(元)
灌溉|0.43|0.78
播种|0.49|0.89
中耕、间苗|0.50|0.91
秋收|0.54|0.98
割麦|0.80|1.45
拔麦|0.83|1.51

1930-1946年短零工工资的变化情况,根据表18、表19、表20,将雇入、雇出合计计算,则其日工资水平1930年约为0.478元,1936年约为0.447元,1946年约为0.453元。前后相比,1936年比1930年稍降,1946年比1936年略升,但仍不及1930年水平。1936年工资比1930年下降,这与张培刚1935年补充调查的结果在趋势上大体一致[11] 。三十年代前期受世界经济危机影响,清苑农村不景气,农业萎缩,雇工工资下降是合乎情理的。1936年虽已有所恢复,但尚未回复到1930年的水平。1946年短零工工资比1936年只是略高,仍不及1930年,这与前述同期长工工资有较大幅度上涨的情况有所不同,其中原因,尚有待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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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出处(作者): 史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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