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多元化与社会治理结构转型(1)
2016-11-28 01:00
导读:其他论文论文,利益多元化与社会治理结构转型(1)样式参考,免费教你怎么写,格式要求,科教论文网提供的这篇文章不错:
[摘要] 改革开放和经济市场化的深入导致我国社会利益结构的多
[摘要] 改革开放和经济市场化的深入导致我国社会利益结构的多元化,党政一体化的社会治理模式已无法适应这种条件下的社会治理需要。中国面临着社会治理模式转变的挑战。本文从制度经济学的视角分析在中国特殊的国情背景下构建复合型社会治理体系的途径,以及由此带来的对于党政分开,党的领导方式转变的根本诉求。 [关键词]社会治理;利益多元化;治理层级
进入新世纪以来,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类失序、失衡问题引起了越来越普遍的社会关注。三农问题、诚信不彰、环境污染、资源高耗、收入差距拉大、弱势群体的境遇等等取代了单纯的增长和致富,成为举国上下议论的焦点。而追寻这些问题的根源,无不与中国社会治理模式转型的滞后密切相关。这些问题的严重性和普遍性凸现了社会治理转型的紧迫性。本文从社会利益多元化的角度分析这个问题,希望能为我国的社会治理转型研究提供一种经济学的视角。
一、概念和问题
英语中的治理或治理结构(governance)一词本意是“管理”、“统治”、“统辖”、“控制”。但目前英语社会科学文献赋予该词的内涵较丰富,大都含有相关主体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意思。如经济学中的“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契约关系的治理”(governance of contractual relations[1])等。而“社会治理”(social governance)概念的流行始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西方社会,多见于政治学和社会学方面的文献,但语义纷纭[2]。总的来看,英语文献中对这个概念的运用突出了现代社会在管理和控制上的多元性、互动性和动态性特点,并强调现代社会治理不同于传统的政府统治,即它不仅仅依靠自上而下的政府行政权力,而要更多地容纳和依靠非政府主体的自治行动。[3]如Perin认为:“‘社会治理’是一种解决冲突的办法,它在一体系中的作用不依赖正式的法律机制。它不同于‘社会控制’,是一种互助的、不断发展的体制。而‘社会控制’则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模式,其中,少数人控制着极少变化的社会规范。”[4]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国内学界对社会治理的研究直接借鉴了国外的相关理论成果[5],但基本问题意识则源于国内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因而国内研究者普遍赋予社会治理模式转型以政治体制改革的内涵。如孙晓莉认为:“社会治理模式的变迁是对传统社会管理方式的一次重大变革,即由行政集权式向民主式、参与型转变。”[6]而蒋永甫则指出:“治理是一种新的政治型式,实现治理的关键是建立现代宪政制度或实现宪政制度创新。”[7]
本文借鉴国内学者的这类研究并参照经济学中对Governance概念的应用,将“社会治理”理解为一个社会对其不同组成部分的协调和整合,而社会治理结构则是指实现这类社会整合的各种制度方式。它的基本体现是各种政治、行政和法律体制,但又不局限于这类正式制度,它还涵盖着社会的道德规范和价值体系。从这样的角度来看,社会治理问题的核心涉及两个方面:其一,恰当处理政府与各类非政府主体(企业、机构、群体、个人)的关系;其二,恰当处理各类社会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而所谓 “社会治理模式转型”,主要是指使我国的社会治理向适应经济市场化要求的方向转变,以形成能协调多元社会利益、实现社会有效整合的制度体系。
迄今为止,国内对这方面的研究多见于政治学、行政学、法学和社会学领域,研究者普遍关注的重点有两个:党的执政方式转型和政府职能转换(如袁曙宏,2006年;胡伟,2005年;田广清和周维强,2003年;李忠杰,2004年;郑全新和李嘉纳,2005年;陈福今,2006年;等等)。有些研究者还进一步从政治民主化的角度来展开讨论。如李景鹏等在分析和评论浙江温岭“民主恳谈”的经验时提出了“民主治理是最广泛的民主实践”、民主合作制是“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双赢博弈”等观点[8]。甄小英和李清华则强调“以党内民主推进人民民主”[9],而杜钢建却认为应该“以行政民主化推进政治民主化”[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