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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德理论的困惑:论医学人道主义与功利主义之(2)

2016-12-07 01:08
导读:2.功利与价值:现代医学伦理学的理论特点 功利主义与价值论的应用,显然是现代医学伦理学或生命伦理学区别与传统的医务伦理学的一个基本特点。没


2.功利与价值:现代医学伦理学的理论特点
功利主义与价值论的应用,显然是现代医学伦理学或生命伦理学区别与传统的医务伦理学的一个基本特点。没有该理论的存在,无法构建现代医学伦理学的理论框架。问题是功利主义以及相关的原则能否替代义务论、人道主义以及相关的原则?作者考察了一些著作、教材、论文,发现在这两个基本理论的关系上存在不少缺陷,具体说,就是功利主义与价值论应用存在大量的误解。
根据作者多年的体会, 中国 医学伦理学理论的最大误区,就是功利主义与价值论的不恰当的使用。在此,简单举几个实例:
笔者曾经出了一个简单的医学伦理学问题:一项医学研究,可以拯救200万儿童的生命,但不可避免地要伤害20名儿童的健康乃至生命,这项研究是否可行?在没有 学习 过医学伦理学的学生中测试,回答有些困难。但是对于一些从事医学伦理学 教育 的工作者,回答竟然也令人吃惊:可以讨论或可以做。
该问题实质上是医学研究中伦理学“义利之争”的极端化与尖锐化,但回答应该是十分明确的。人道主义的原则必须绝对压倒功利主义或有人主张的集体主义。
在对待生命的态度方面,是人道主义与功利主义与价值论冲突最尖锐的领域。国内的一些论著在讨论该问题是问题较多。
作者出过一道考题:现代医学伦理学对待人的生命最基本的态度应该是A、生命价值论B、生命神圣论C、生命质量论D、生命质量与价值论。绝大多数学生回答的是“D”或“A”。
作为人道主义的“生命神圣论”有局限性,但并不意味可以用功利主义的“生命价值论”替代其地位。人类古往今来对待生命的最基本态度应该是对生命神圣性的尊重。生命价值论只能是对生命神圣论的补充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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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的一些论述在两种观点中制造了太多的模糊结论。例如“人的生命之所以有神圣,就在于它是有价值的,即有价值的生命是神圣的,毫无价值的生命,即使延长1小时,也并不神圣。”[2]在这里,“生命价值”成了“生命神圣”的前提条件,如此伦理观如何人道?试推理,任何时候人的生命价值均有不同,那么人的生命权利是否也有所不同?
对于安乐死的伦理学证明,也表现出人道主义与功利主义的冲突。安乐死的出发点是人道主义还是功利主义,是一个生命伦理学的大是大非问题。从解除病人的痛苦,尊重病人选择死亡方式的权利,维护病人的人格尊严出发是人道主义的立场;从生命的质量,生命的价值,以及避免医疗资源的不必要的浪费等,是功利主义主义的立场。前者是安乐死的正确立场,而后者是经不起推敲的。因为,据此当生命呈现负价值,在消耗医疗资源的病人均应该安乐死。这时的安乐死道德吗?只有从人道主义出发,符合病人权利的安乐死才是道德的,其他根据均不是安乐死的出发点。

3.医乃仁术:并没有过时的医学伦理学理论基础
“医学人道主义自本世纪60年代以来,特别是80年代以来,却遇到了严重的挑战,其 内容 的局限性日益明显,使得我们难以摆脱医学伦理学困境,因此,人道主义的伦理学显然不适应新的情况了。”[3]
医乃仁术是中国古代医学家对医学的定性,对于现代医学同样如此。医学是人道的事业,人道主义的精神始终是医学灵魂。
医学人道主义一直就是医学界坚持的最基本的道德思想。除去古代包含在各种医家道德思想里隐含的人道思想,就近代医学道德 文献 中处处均可以看到“人道主义”字眼。
世界医学会1949年采纳的《日内瓦协议法》中指出:“我庄严地宣誓把我的一生献给人道主义的事业......决不利用我的医学知识违背人道法则。”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1975第29届世界医学大会通过的《东京宣言》中指出:“实行人道主义而行医,一视同仁地保护和恢复躯体和精神的健康,去除病人的痛苦是医师特有权利,即使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也对人的生命给予最大的尊重,并决不应用医学知识作相反于人道 法律 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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