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七大趋势
2017-09-20 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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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有资产的
摘要: 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在上实践上都是全关注的热点问题。各级国资委成立后,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究竟面临哪些重大转变?本文从公共政策的角度,用系统分析的认为,国有资产的监管正面临七个层面的转变:监管理念由正清单管理到负清单管理;监管目标由多目标监管向单目标监管;监管法规由个别单项突破到整体系统推进;监管体制由“九龙治水”向“三结合”体制并轨;监管制度由软制度约束到硬制度约束;监管手段由传统监督工具下的静态式监督到基于信息化手段的动态式监督;监管人才由以公共管理人才为主体转向以工商管理人才为主体。归纳论证并首次提出国有资产监管路径转变的七大趋势,是本论文的主要创新点。
关键词:国有 资产 监管 政策 政府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国有资产国家所有,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行使产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这是一项国家公共政策的重大改革。把国有资产的监管看成一个系统,与系统环境变化相适应的系统目标和实现系统目标的有利条件、制约因素、措施手段必然会出现调整或转变。随着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正式挂牌、运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面临七大趋势转变。
一、监管理念:由正清单管理到负清单管理
我们界定的正清单管理,是指监督管理机构给被监管对象开出一个清单,明确应该要做哪些事,或者明确可以做哪些事;负清单管理,是指监督管理机构对被监管对象开出一个清单,明确哪些事情不能做,被监管对象除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明文规定不能做的外,其他的事都可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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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成立前,国有企业的人、财、物分属不同的主管部门管理,主管部门管理国有企业的理念,正是正清单管理理念。各主管部门管理国有企业、国有的模式是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资不分的管理模式。由于沿袭计划经济的行政管理理念,各主管部门行使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时常常是所有权渗透于甚至架空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企业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权,管了一些不该管,管不了,同时又管不好的事。国有出资人时而越位,时而错位,时而缺位,不仅造成投资决策失误和国有资产损失,而且出现重大决策失误也无法追究责任。某省外派监事会监督检查查明,某省属国有企业控股的一家上市公司上市发行和配股融资2.1亿元,主管部门要求该公司将这些钱中的1.7亿元用于兼并两个扭亏无望的亏损企业,主要用于支付欠发人员工资、养老失业保险金和处理遗留债务问题,企业不得不背上沉重包袱,发展受到制约。某级政府为招商引资,未曾与企业协商就与一外商签订引资项目协议书,协议要求某国有企业按30%入股,企业投入1.9亿现金后,非但项目没有启动,项目负责人和外方老板也难以找见。许多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决策的投资项目,企业明知不可为而又不得不为之。
国资委成立后,各级国有资产出资人算是到位了,除履行出资人职能外,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直接对监管企业所投资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国资委任命委派职业经理人打理国有资产,并对其进行的业绩考核。新型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对其自身的定位加以明确,并对其自觉约束的做法,在以前涉及国有资产监管的部门和政府机构中绝无仅有。对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国资委只当裁判员、不当运动员。国资委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那些受托的专职经理人才更了解更清楚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国有企业在国资监管的游戏规则内活动,将依法受到保护。逐步淡出行政审批的监管理念,只对违反国有资产监管游戏规则的活动和损害国有出资人权益的行为说“不”,这种重于监督哪些事情不能做的负清单管理,必将成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新理念,也将是国资委监督管理国有资产在理念层次的趋势转变。
中国大学排名 二、监管目标:由多目标管理向单一目标管理
国资委是政府特设机构,只履行出资人职责,不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出资人对投资回报的追求和国资委的特殊职能性质定位,决定了国资委对国有资产的监管目标必然会逐步从传统体制下的社会经济多个目标转向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这个单一目标上来。
国资委成立前,政府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为国有资产监管的单一目标没有大的必要性,也不具备现实可行性。国资委成立前,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