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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北京旗人舍地现象研究_历史学毕业论文

2014-06-02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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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北京旗人舍地现象研究

         ——根据碑刻进行的考察

 

刘小萌

 

清朝定都北京,以内城安置“从龙入关”的旗人,民人全部移居外城,形成旗民分治的格局。数10万旗人居住内城,除当兵做官外无所事事,加之经济收入比较稳定,到寺观赶会进香,施银舍物,很快成为1种时尚。更有善男信女,将土地慷慨施舍。舍地的既有旗人也有民人,而以旗人尤为踊跃。揭示旗人舍地现象,对了解旗人宗教信仰、与寺观关系以及土地等方面问题均有意义。笔者试以碑刻拓片为基本资料,从旗人舍地的来源、旗人施主的身份、旗人舍地的对象、旗人舍地的影响等方面进行初步考察。

 

1、   舍地的来源

 

清代北京城内外的寺庙宫观,星罗棋布。寺观维持正常运转,主要通过两个途径:自身经营和施主(又称功德主、檀信、檀越)施舍,自身经营必须有寺观经济作为基础,不是许多寺观所能具备的,接受施舍就具有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施舍包括:不动产(房、地)、银钱(用于扩大基址、修葺殿宇、僧道日用、祭祀香火、传戒费用)、实物法器。其中,不动产可以提供长期稳定的经济收入(收取租银),尤为寺观所重。

 

对于施主善举,寺观通常刻立石碑。这种作法,首先是基于对施主的表彰,同时也寓有奖劝善信慷慨解囊的目的。另外,舍地碑无异于永久性契书,对于证明土地来源合法性、防止施主子孙或亲属的无理纠缠乃至土地日久迷失,也具有重要作用。

 

舍地碑行文格式不尽相同,有的称颂施主善举,有的照录舍契原文,但不管怎么说,通常包含以下要素:施主姓名、舍地来源、额数、坐落4至、立碑时间,有的还要说明施主籍贯(是旗籍还是民籍)、施舍目的、所舍土地价格与质地,舍契交付,写字人、说合人、中保人(中见人)姓名,以及“永为寺业,各无争竞”,“永不反悔”之类的担保。

 

     舍地碑对土地来源的说明通常比较简略,如说“有地”、“有开荒民地”、“自置地”、“自典地”、“祖业地”。说明土地来源,主要是为了确保产权让渡的合法性,使用“有地”1类的措辞却未免过于简单。其中,明确说明自置地的有康熙4109年(1710)岫云寺《5103舍地碑》,这也是目前所见旗人舍地碑中为时最早的1通:

 

大清康熙4109年岁次庚寅闰7月

 

信士5103同男苏兴捐金买稻田1段计囗顷,永远供奉岫云常住,以为香火。兹于康熙4106年7月吉日买稻田1段410亩,囗至本寺地,南至本寺地,西至砖瓦窑,北至官道。又4109年5月吉日买稻田1段610亩,东至本寺地,南至鹌鹑户地,西至官道,北至本寺地。

 

施主市银5百两买稻田2段共1顷。其地囗囗囗址俱开分明。

 

钦命潭柘山岫云寺囗持道林囗 [1]

 

岫云寺位于京西门头沟宝珠峰下,始建于西晋,初名嘉福寺。清代,因康熙帝题有“敕建岫云禅寺”,改名岫云寺。又因寺后山上有青龙潭,寺前山坡上遍植柘树,习称“潭柘寺”。

 

满人命名常取数字,是1种古老传统,如某人出生时,其祖父710岁,就给他取名叫“那丹珠”,即满语710之意,但满语名字毕竟难懂,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径用汉语,这是汉族所没有的习惯,说明信士5103为满人无疑。5103同子苏兴于康熙4106年7月、4109年5月前后两次置买稻田2段共1顷,用银5百两,舍给岫云寺作为香火地。

 

自置地也就是置买得来的土地,因现地主拥有充分的土地所有权和处置权,施舍手续比较简便。相比之下,施舍自典地因涉及原主权益,产权关系比较复杂,转让地权的难度也比较大。乾隆109年(1754)《福增格施地供众碑记》:

 

功德主、散秩大臣、副都统兼管右翼步军总尉事、佐领、和硕额驸福增格撰并书。

 

西峪云居寺,京西之巨制也。自滇师开山以来,不事庄严,清修苦行,因距先祖文端公先茔甚迩,是以余家3世护持焚修,将及610年矣。今有增格典到正白旗汉军石勇佐领下伊凌阿地210顷0510亩、瓦房105间、土房2105间、场院、园子、井、树,坐落新城县栗各庄,用价银5千两,契写310年后银到取赎。后因知僧格愿舍与龙天常住供众,石姓原典主亦乐劝善举,亲写“永不取赎”契约。是以余情愿尽写舍契施与常住,永为寺业,各无争竞,久远存验。

 

乾隆109年闰4月105日 [2]

 

云居寺又称西峪寺,位于今北京西南郊的房山区,隋唐时代由幽州智泉寺静琬法师创建,历代屡有修葺,成为规模宏伟、僧侣众多的巨刹,以藏有万千珍贵的石刻佛经板而闻名遐迩。

 

上引碑文无异于舍地契的翻版,由施主亲自撰写并书。立舍契人福增格,又译福增额,大学士伊桑阿之孙,尚郡主,诏封和硕额驸 [3]。伊桑阿系康熙朝名臣,死谥文端,入祀贤良祠,《清史列传》卷9有传。其家祖坟位于云居寺东南,今北京房山区岳各庄镇皇后台村 [4]。福增格祖孙3代、610余年间对云居寺始终护持焚修,他将典到汉军旗人伊凌阿地210顷0510亩、瓦房105间、土房2105间及相关附产舍予该寺,正是这种关系的进1步发展。当初典买这些土地,福增额共用5千两银子。如此巨额的施舍,至少在笔者所见旗人舍地碑中,是为数最多的1例。

 

福增格所施土地为自典地。与自置地相比,施舍典地难度较大。原因在于:典地是1种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不充分的买卖形式,在土地出典期间,现典主拥有使用权、处分权或转典他人权,原业主则保留出典限满后的回赎权(如上引碑文中所云:“约定310年后银到取赎”)。在此种场合,现典主无法实现真正法律意义的产权转移,只有原业主声明放弃回赎权,才另当别论。在这起施舍中,看到的正是这种情景:福增格在征得石姓原业主同意,并由后者亲笔书写“永不取赎”契约后,终于将土地施舍与云居寺。

 

问题是:如果原业主不愿放弃回赎权,是否还有权宜办法呢?不妨参考民间流行的做法。《诸公施舍永为药王庙碑记》:村民张自贵施舍典契地5亩,典价1百510吊,日后价归香火。[5] “价归香火”的意思,就是1旦原业主按典契规定期限回赎土地,所付价银归寺庙收取。另外,还有明确规定将价银依旧置地的,《李永福捐助烧煤地亩记》写明:施主李永福将自典地两段,1段3亩典价510吊,1段3亩典价109两,舍于寺,倘原业主赎回,价照旧置地。又载:海玉堂交寺银210两,当年置典契地5亩,如原业回赎,仍然置地。[6] 在这种场合,碑文无1例外,都要注明典地价,以便日后办理回赎并用所付价银重新置地。诸如此类的做法,应该也适用于旗人。

 

2、   施主的身份

 

在清代社会里,旗人有别于民人而自成1社会群体。在其内部,上起皇族贵胄,阀阅世家,下至普通旗人,以至奴仆家丁,又存在不同的阶层。贵族显宦,广占庄田,家资富赡,施舍土地,尤为慷慨。前举福增格1次施地210顷余,是1个很典型的例子。在他们的大力表率下,民间满汉旗民向各寺观捐献田产、钱财也很踊跃。云居寺所存乾隆210年《吴王氏施地碑》、2108年《功德碑记》、《刘王氏舍地碑》、4105年《施财置地斋僧功德碑》、嘉庆7年《施宝幡碑》、同治3年《施舍功德碑记》、光绪2年《施财功德碑》等,都是这种活动的实证。

 

岫云寺内观音殿、文殊殿、祖堂、龙王殿、大悲殿、孔雀殿、地藏殿等许多建筑,都是陆续由旗民人等出资捐造的。在捐造殿宇的同时,还有人施舍土地,上引《5103舍地碑》,就是旗人将自置地施舍该寺的1个例子。据《潭柘山岫云寺志》:捐造大悲殿者为“信官5103”,[7] 与上面提到的施主可能是同1人。如果此推断不错的话,5103身为8旗官员,既独力捐造大悲殿,又购田施地,足以想见他信仰的虔诚和家资的富赡了。乾隆6年,怡亲王府总管李天福、王配为资助岫云寺举办龙华法会,各捐俸2百两,加上其他善信所捐2百510两,合置昌平州稻地3顷10亩。[8] 李、王2总管是王府中地位最高的包衣旗人。当时,进香岫云寺者“自王公贵人下逮佣囗氓隶”,慷慨捐施的实繁有徒。

 

戒台寺是与岫云寺、云居寺齐名的巨刹,位于今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马鞍山麓。戒台寺在唐代额曰“慧聚”,明正统年间赐名“万寿”。寺内有规模居全国之首的戒台,素有“天下第1坛”之称,因常在此台开坛传戒,俗称戒坛寺或戒台寺。乾隆510年(1785)《旗人常福保等舍地碑》,集中记载了旗人向戒台寺施舍土地的1些情况:

 

立舍地人厢白旗宗室永锡佐领下宗室常福保,有地3段910[亩],坐落通州南囗囗庄。庄南1段廿亩,庄西1段510亩,庄西南[1段] 囗囗亩,同庄头周永佩、吴兴、倪秉仁舍与戒台寺,永作佛前香火,永不返回,刻碑流芳。

 

乾隆4102年正月立舍地人宗室常福保

 

立舍地人厢白旗宗室永锡佐领下宗室荣喜,有开荒民地101段1顷6105亩,坐落通州南共吉店村南,同庄头周永佩、管家囗昌、中见人吴兴、倪秉仁舍给戒台寺,永作佛前香火,永不返悔,刻碑流芳。

 

乾隆4102年102月107日立舍地人宗室荣喜

 

立舍地人厢白旗永锡佐领下宗室宁泰,有地1顷02亩,坐落[通]州南共吉店西;又苏家庄,房地相连,4顷有余1段,同庄头杨蓉与本庄大和尚,舍给戒台寺,永作佛前香火,永不返悔,刻碑流芳。

 

乾隆4104年8月廿8日立舍地人宗室宁泰

 

固安县西蛮子营村关帝庙是戒台寺下院,立舍地人正黄旗汉军邵源浩佐领下吏部小京官杨,有地3段410亩,坐落蛮子营村西2段,1段8亩,又1段5亩,村南1段廿7亩,同管家周德福、中人梁谟舍给戒台寺,永作佛前香火。

 

乾隆4104年10月廿6日立舍地人杨晙

 

立舍地人厢蓝旗包衣富森牛录马甲伊立布,有自置地1顷廿亩,坐落固安西苏家桥村北,南北地2段,每段610亩,同婶母廖门李氏舍给戒台寺,永作佛前香火,刻碑流芳。中见人姚廷必、官保。

 

乾隆4104年101月卅日舍

 

立舍地人徐廷佑,本身开荒民地101段共1顷410亩,坐落通州南宫(中缺数字),同中人情愿[舍给]戒台寺,永作佛前香火,刻碑流芳。自舍之后,如有亲族争竞囗有囗囗,中保人1面承管。

 

乾隆4107年4月初3日立舍地人徐廷佑

 

(以下尚有乾隆4108年102月、510年10月旗、民人等将“本身地”舍给戒台寺的契书,涣漫不清)[9]

    

上引碑由戒台寺刻立,载有乾隆4102、4104、4107、4108等年旗民人等舍地情况,似乎是照录舍地契原文,可惜部分文字已泐,难以辨识。

 

舍地旗人中有厢白旗宗室常福保、荣喜、宁泰,正黄旗汉军吏部小京官杨某,厢蓝旗包衣牛录下马甲伊立布,他们的社会身份不尽相同,既有满洲也有汉军,既有皇室贵族(宗室),也有包衣牛录下人。只有徐廷佑的身份可能是民人。

 

6位施主共舍地10顷5107亩,其中5顷余的1位,1顷余的3位,910亩和410亩的各1位。说明旗人舍地多在顷亩以上。

 

碑文还反映了舍地必须履行的程序,由施主写立舍地契,并与庄头、管家、中见人等共同担保。碑文中提到的“庄头”,均隶属宗室,即宗室常福保的庄头周永佩、吴兴、倪秉仁,宗室荣喜的庄头周永佩,宗室宁泰的庄头杨蓉。清初圈占畿辅大片土地,将其中1部分分给皇帝和王公贵族,建立官庄和王庄。庄头是管理农庄的头目,有条件设庄的宗室贵族,都占有大地产。以后,1些贵族又通过兼并扩大对土地的占有。宗室荣喜所施土地为“开荒民地”,应是得自民间的土地。

 

清初圈占畿辅大片土地,除将其中1部分分给皇帝和王公贵族设庄,大部分分给8旗官兵作为份地。因为份地是按“计丁授田”原则分配的,每丁5垧(1垧5亩),故占有大量奴仆壮丁的贵族、官员获益最多,“富厚有力之家,得田每至数百垧”[10]。从而拥有设立管家管理生产的条件。印证上引碑文,旗人舍地1般都在顷亩以上,慷慨的施舍,说明他们的社会身份虽不尽相同,均属旗人中的富裕阶层。

 

旗人舍地,主要以家庭成员为单位。多数为男性家长(例甚多,从略),另外还有:父与子(《5103舍地碑》),兄弟(《起刚等施舍房产碑记》),母与子(《圣文寺香火地碑记》),孀妇(《吴王氏施地碑》、《重修关帝庙题名碑》),侄子同婶母(《旗人常福保等舍地碑》),都是些与所施土地有产权关系的当事人。

 

另外,旗人舍地,有时还以香会名义。在这种场合,施舍的是会众集体的财产而非1家1户的私产。

 

香会,是民间祭神修善的自发性组织,在旗人与民人中非常流行 [11]。成立于雍正103年(1735)的岫云寺楞严胜会,例年会费除佛供僧斋外,103年间节余5百610两银,置地2顷,岁入租银2百010两,献给岫云寺永作香火之需。[12] 乾隆106年(1751)《广善米会置香火地碑》称:“京都西直门广善米会众发诚心愿买水园地供奉常住,以作永远功德。”该会用银1百510两,置地3段4104亩,每年取租银106两。永作戒台寺香火费。乾隆5108年(1793)《广善米会捐资题名碑》记载:该会由德胜门外索家坟药王庙1带旗民百余人组成,每年例往戒台万寿寺献供斋僧敬礼施食。会众捐资钱1百7102吊,置地310亩,“得租永作佛前香供”。[13] 这两个广善米会,会址不同,1个在西直门,1个在德胜门,可能并非同1香会。还有由宣武门内西单牌楼旗民组织的如意会,每年4月间往戒台寺“礼佛献供斋僧施食济孤”。在会首蒋廷臣、亢希表率下共施银3百两置地2顷,每年得租钱1百千,“永作佛前香火”。[14] 这些香会施舍的虽是地租,其实也是施地,因土地所有权已归属寺庙,并立有碑石作为凭证。

 

3、   舍地的对象

 

旗人舍地,以京郊名刹为主要对象(说见前文),也包括居处附近的中小寺观。雍正102年(1734)4月《重修关帝庙题名碑》记载北京西北郊大榆河等村旗民向当地关帝庙施舍土地的事实:

 

大榆河关帝庙施舍并自置香火地亩4至清开于左:

山主1等阿达哈哈番舒数舍地1段4亩,坐落庙南,东至旗地,西至庄窠,南至香火,北至旗地;又地1段410亩,坐落村北,东至旗地,西至道,南至香火,北至旗地。内阁学士和素施庙身地1段。牛录章京兼员外郎事石头施庙身地1段。牛录章京囗囗科泰施地108亩,坐落村东,东至旗地,西至民地,南至旗地,北至沙垌。宁秀布施地6亩,杜文路施地3亩,孔印凴施地3亩,共合102亩,东至道西,西至旗地,南至香火,北至庄窠。安尚仁施地3106亩,坐落关家坟西,东至坟,西至沟,南至道,北至旗地;又施地1段104亩,东至道,西至龙母宫香火,南至沟,北至道。姚门常氏施地8亩,庄门沈氏施地8亩,共合106亩,坐落村南,东至沟,西至道,南至坟,北至坟。自置香火地2104亩,坐落村东南,东西至旗地,南至坟,北至道。又置地4105亩,坐落村东,东西至旗地,南至坟,北至坟。又置地510亩,坐落村东,东西至旗地,南北至道。又置地104亩,坐落村东,东西至旗地,南至道,北至旗地。又置地3106亩,坐落村东,4至俱在旗地。又置地105亩,坐落村东,东西至旗地,南至道,北至旗地。又置地4105亩,坐落村东,东至沟,西至道,南至旗地,北至道。

 

厢黄旗包衣下那6哥、全德、全福、全安、全宁施香火地1段410亩,坐落玉河村东洼,东至民地,南至旗地,西至其[旗]地,北至其[旗]地。又置买地1段10亩,坐落村东翟家坟前,东至旗地,南至道,西至旗地,北至道(按此两段地亩系补刻)。

 

10方檀信芳名开列于后:

 

大榆河合村众善人等,皂甲屯合村众善人等,新庄合村众善人等(以下8104人名从略)。[15]

 

榆河,又称玉河(今南沙河),在皂甲屯东南方流过。榆河(玉河)村、皂甲屯(皂荚屯)、新庄1带,清属昌平州(今属海淀区上庄乡),是康熙朝权臣、大学士明珠家族的赐庄、宅院和祖茔所在地。康熙4107年(1708),明珠故后,明府总管安尚仁将当地东岳庙(在皂荚屯东)、真武庙(即关帝庙,又称高庙,在皂荚屯村南3里)、龙母宫(全称“龙王圣母庙”,在皂荚屯东北)重修,各延高僧住持在内,朝夕焚修,供祀明珠牌位。新庄,原名新立庄,在皂荚屯西南,据说是由明珠家坟丁和其他人户迁入而形成(即今之上庄村)。[16]

 

据碑阳《重修关帝庙碑记》,关帝庙始建于康熙4104年(1705),至雍正8年(1730),前后两次增修,庙观辉煌,巍然涣然。不想方过1年,突发地震,使210年之经营毁于1旦。僧人通理痛心之余,乃“蓄地亩之力,集檀信之资”,再次重修,雍正102年竣工,通理因撰此碑,将寺观兴筑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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