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汉儒知识分子的权力穿孔_历史(10)
2014-07-03 01:03
导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第1版,233页。 ⑵主要指借古罗马政治家帕布里亚斯为共同笔名的汉弥尔顿、麦迪逊, 以及杰约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第1版,233页。
⑵主要指借古罗马政治家帕布里亚斯为共同笔名的汉弥尔顿、麦迪逊, 以及杰·约翰,是美国的开国元勋、制宪的要角(麦迪逊号称为美国宪法之父)、新共和国的领导人。
⑶如法国的吉伦特派、亚各宾派和沙俄时代的布尔什维克派,中国大多数的法家人物,如商鞅、李斯、晁错等。
⑷本章源自【美】刘易斯·科赛《理念人--一项
社会学的考察》(中央编译局2001年1月第一版)一书的第二部分《知识分子与权力机构》,原文共有六章,十万余字,作者系统的考察了各种类型的知识分子,并针对西方的知识分子历史做了详尽的描述。本章将科赛的观点加以提炼和突破。应当看到,科赛在各种类型的知识分子时,是将他们放在一个静态的场景下加以考察。对于在社会变迁、时局变动时候,知识分子类型可能发生位移的动态状况,没有涉及。本文则是在尝试阐述知识分子发生位移的动态状况,与西方不同的是,中国知识分子的位移,往往发生在不同的学派之间。从思想学派和知识分子类型发生位移的角度出发,恰恰是本文对科赛观点的突破,从这个意义上讲,本文是从社学学新的角度研究知识分子的一种尝试。
⑸《资治通鉴·卷第三·周纪三·慎靓王二年》(壬寅,公元前三一九年)
⑹《史记·卷九十九·刘敬叔孙通列传第三十九》
⑺原文载于《史记·卷七十九·郦生陆贾列传第三十七》:陆生时时前说称诗书。高帝骂之曰:”乃公居马上而得之,安事诗书!”陆生曰;”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且汤武逆取而以顺守之,文武并用,长久之术也。昔者吴王夫差、智伯极武而亡;秦任刑法不变,卒灭赵氏。乡使秦已并天下,行仁义,法先圣,陛下安得而有之?”高帝不怿而有惭色,乃谓陆生曰:”试为我著秦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何,及古成败之国。”陆生乃粗述存亡之徵,凡著十二篇。每奏一篇,高帝未尝不称善,左右呼万岁,号其书曰”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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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论语·子张》
⑼《汉书·卷四十八·贾谊传第十八》原文:凡人之智,能见已然,不能见将然。夫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是故法之所用易见,而礼之所为生难知也。若夫庆赏以劝善,刑罚以惩恶,先王执此之政,坚如金石,行此之令,信如四时,据此之公,无私如天地耳,岂顾不用哉?然而曰礼云礼云者,贵绝恶于未萌,而起教于微眇,使民日迁善远罪而不自知也。孔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毋讼乎!”为人主计者,莫如先审取舍;取舍之极定于内,而安危之萌应于外矣。安首非一日而安也,危者非一日而危也,皆以积渐然,不可不察也。人主之所积,在其取舍。以礼义治之者,积礼义;以刑罚治之者,积刑罚。刑罚积而民怨背,礼义积而民和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