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汉儒知识分子的权力穿孔_历史(8)
2014-07-03 01:03
导读:不能看到将要发生的事情。礼是禁于犯罪将要发生之前,而法是禁于犯罪发生以后,所以法的作用容易知道,而礼的作用难以知道孔子曰:听讼,吾犹人也
不能看到将要发生的事情。礼是禁于犯罪将要发生之前,而法是禁于犯罪发生以后,所以法的作用容易知道,而礼的作用难以知道……孔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以礼义治之者,积仁义;以刑罚治之者,积刑罚。刑罚积而民怨背,礼义积而民亲和。”⑼
这是地地道道的儒家刑狱观,从根本上消除犯罪,用教化和礼义来避免犯罪行为的发生。多次听过贾谊讲座的汉文帝吸取了儒家的刑狱观来指导刑狱实践。因此除肉刑,减轻刑罚,废止了法家刑狱观和刑狱实践。
4,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方针,实际上从一开始当皇帝就开始了。因为此时朝廷之内儒家已经渐渐占多数,儒家的优势和优势在诸如叔孙通、陆贾、贾谊等儒家知识分子的”权力穿孔”下,已经愈益明显了。十六岁继位的汉武帝,身边都是信奉儒家的大臣,受儒家的,他所重用的大臣也多是儒家的信奉者。年轻的汉武帝能形成独尊儒术的方针,恐怕和这些身边的影响不无关系。
其实,最初提出要以儒家为治国主要指导理念的人是贾谊,后来则因董仲舒的对策和公孙弘的具体部署而变得更加明朗化。
法家的弊端,其中一条就是”耕战入仕”,造成官吏素质的下降和风俗的败坏。法家的执法,在《史记·商君列传》中有一个细节,很能说明。商鞅变法时,许多人都说变法不便,这样说的人”千数”,于是商君在太子犯法的时候”刑其傅”,于是第二天老百姓都老老实实的遵照法令了,这样法令执行了十年,道不拾遗,路不闭户,原来说变法不好的人又出来说变法的好处,结果商君把这些议论变法的人全部充军。在这里我们姑且不商鞅为人的忌刻不容人,单就法家思想而言,这就表示:政府和百姓的关系,是绝对的专制关系;我定法令,你照办,百姓没有任何发言权,不但不能反对,连说好话也不行。与此相联系的,什么礼义廉耻之类的道德规范,全部不需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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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后世的封建社会可以知道,凡是以儒学治国的,一旦官吏出现腐败的情况,作为官僚后备军的士人阶层,即自觉出面担负清洗剂的职能,如汉末的党人,唐宋的太学生,明之东林党等。在这种清洁职能得到统治阶级当权者的支持的条件下,作为回报,士人阶层身为四民之首,又以自己的道德、文化在农工商中起表率作用其作用稳定而持久。所以士人阶层在对官僚的制约和对民众的影响力量各方面,都能起到稳定社会和淳厚风俗的好作用。封建社会士大夫阶层的这种作用,有似于今日西方社会中的中产阶级,确实是一股把社会带入良性循环的重要力量。
在中央集权制的统一政令下,实际上必然有一个选拔官僚和民众的标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