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以来东北森林资源开发及其环境代价(1)(5)
2017-08-05 01:16
导读:1958年起,由于三年自然灾害和在"大跃进"左倾思想指导下,东北林业遭到严重挫折,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1966-1976年,全国进入"文化大革命"的非常历史时
1958年起,由于三年自然灾害和在"大跃进"左倾思想指导下,东北林业遭到严重挫折,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1966-1976年,全国进入"文化大革命"的非常历史时期,由于对森林资源缺乏有效的管理,导致森林资源遭到极大的破坏,采育比例严重失调,林区经济日趋危困。特别是在工艺、设备、设计都不具备的条件下,一哄而起上了20套小纸浆厂,除桦南外,因碱回收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其余19套小纸浆厂最后又以一哄而下告终。在十年动乱期间,东北森林面积减少667万亩,蓄积量损失1600万立方米。
截至1978年,全东北已形成了一支拥有81个林业局(企业生产单位),950多个国营林场,835500个林业职工的庞大队伍,建国至今已为国家生产木材46000多万立方米。解放后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与旧中国比较具有不同的性质,森林采伐主要是为了支援解放战争和建设新中国的需要而展开的,是经济建设所必需的资源代价。当然,由于某些时期采育失调,导致东北森林资源继续呈现减少的趋势。仅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所辖40个林业局的有林地面积,就由建国初期的774万公顷到1990年减至683万公顷,下降11.8%。在40个林业局中,已有8个林业局可采资源枯竭或接近枯竭,有22个林业局可采资源按现在生产水平,10年左右就得中断木材生产。同时,森林质量也在下降。尚未开发的原始林仅是零星分布,其余的林区几乎都是经过几次回头采伐或严重破坏后生长起来的次生林。林木径级小,材质差。由于针叶树生长约50年以上才能成林,所以红松等针叶林可采资源日趋枯竭。
四、东北森林资源开发的环境代价
清末以来的林业开发使东北森林资源遭到破坏。据载,咸丰以前,奉天"东北边地,尚未开辟,山深林密,土旷人稀"。同治年间,"山东大饥,因将一部饥民移住此地……其后移来者日伙,开拓之业日盛。对于森林斫伐,莫或禁止。所存者,惟荒僻之区,人踪罕到者而已"。"辽东森林,芟除殆半矣"[3](卷118)。特别是"庚子后日俄侵入,人口遽增,交通机关已渐发达,木材之需用输出日以增加,斧斤丁丁时闻幽谷,昔时之葱郁者,今则秃裸矣"[11]。辉南县原先"跬步皆山,平原甚少……自设治后,荒地逐渐开辟,森林即逐渐砍伐,近年人烟日稠,建筑及柴薪消耗日多,原有山林已去十分之四五"[12](卷12)。1909年档案记载:"吉省天产森林素称极盛……惟数十年来,户口渐多,农田日辟,铁路交通工商日盛,木植之为用多,销路广,因之森林砍伐殆尽。"[13]就连黑龙江省,在"人烟辐辏之区",也"每苦山林无多。民间只求需用,罔识保存。广漠童山,所在多有"[14]森林是陆地上最庞大最复杂的生态系统,对区域环境有着较大较深的影响。森林的大规模破坏,使东北地区的生态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出现了日益严重的生态问题。东北森林资源开发所造成的环境代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大学排名 1、森林资源的消损和枯竭危机
由于近百年来的掠夺性采伐,东北林区的森林资源遭到很大破坏,森林面积、林木蓄积和林分质量都出现了消损和下降的趋势。据统计,1929年东北森林面积为3646万公顷,林木蓄积量为42亿立方米。但在掠夺性开发下,1942年东北地区森林面积已经减少到3047万公顷,林木蓄积量减少到37亿立方米[15](P128)。解放后这种趋势并没有得到缓解,仅1976-1986年,东北林区森林面积就减少85.1万公顷,减少11.9%,森林复被率下降8.1%;林木蓄积量减少17733.1万立方米,减少21.5%;用材林中成过熟林蓄积量减少34015万立方米,减少59.4%。据推算,19世纪末,黑龙江全省森林蓄积量约为40亿立方米,森林覆被率70%以上。伪满通过森林调查,据推算的森林蓄积量是:1934年约37.5亿立方米,1940年约为30亿立方米,森林覆被率是54.9%。新中国成立后的森林调查是:1950年森林蓄积量19亿立方米,1980年下降到15.3亿立方米;森林覆被率1950年约为41.2%,1969年为37.8%,1985年是33.6%。东北南部的辽宁省林区更是出现了"近山光,远山烂,不近不远砍一半"的严重现象[16](P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