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南地区最低保障农业与农村保障体系建设(4)
2017-09-12 01:17
导读:民生活的作用势必受到制约和削弱。所以,适当的办法是应该在农村中逐步加大社区 补充保障的份额和作用。原因之一,是这部分人口为社区发展曾经作
民生活的作用势必受到制约和削弱。所以,适当的办法是应该在农村中逐步加大社区
补充保障的份额和作用。原因之一,是这部分人口为社区发展曾经作出了贡献,社区
集体提供保障实在是对他们以往贡献的一种社会返还形式;原因之二,是社区可以根
据土地资源重新分配后社区成员的利益损失为其提供一定的补偿。这种社区提供的补
偿形式在我国农村是相当普遍的,如在一些近郊的村庄中,由于城市化修建道路、建
设工厂等原因耕地被征用,村集体通过征地用度给损失土地的村民提供一定的补偿;
在另外一些农村地区如广东雁田村,土地全部由社区集体来治理营运,每个村民根据
属于社区成员的身份获得一定金额的社区再分配收进。
改变最低生活保障农业所要求的土地资源的重新分配,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农村保
障体系建设,这种制度创新实现的可能性在于社会保障的利益补偿应该大于土地给予
每个农民家庭的收益,同时其保障的风险抵抗能力应该比土地的风险抵抗能力更加可
靠。
对于农村保障的提供能力题目,可以综合采用两种积累:一是通过农业规模化形
成的规模收益,通过社区再分配的形式返还给失往土地的农户;二是继续通过社区工
业化增强社区层面的资源积累和资源增殖的能力。后者正是“苏南模式”的成功给我
们提供的重要经验。这两种社区保障资源的积累方式都应该保持适度的水平,不能够
损害对农业规模经营和产业进步的激励。增强农村保障的供给,同时应该在农村地区
积极完善现有民政救济等方式,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尤其应大力引进贸易保险
等新的保险供给方式以满足农村居民的需求。
至于农村保障对风险规避的可靠程度题目,关键在于通过制度的建立使保障体系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发布) 逐步制度化。目前苏南农村比较普遍地存在着社区补充保障形式,如养老金、医疗补
助等,但缺少制度性的规定,不同年份、不同的社区领导之间存在比较大的区别,弱
化了农村居民对这种保障方式的预期。农村保障体系、尤其是社区补充保障,不应成
为某一任社区领导提供的福利和“民心工程”,应该成为社区政府和群众的一项持久
性契约。
对农村保障的研究比较多,多从农村家庭结构的小型化,农村产业化带来就业和
失业的新风险因素,农民生活水平的进步和最低保障水平的相应进步等角度来研究。
从促进农业现代化角度讨论建立全民化农村保障体系还是一个新的探索。现代化的力
量改变着最低生活保障形态的农业,并推动着在农村地区建立适宜的生活风险抵抗体
系。农村保障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增强农民对生活风险的熟悉和规避,同时和产业、农
业、农村事业的进步共同构造着农村发展的整体。
注释:
〔1 〕这些数据由复旦大学人口所进行的“苏南产业化和农村社会保障课题”调
查问卷整理而得。该调查随机抽取了苏州、无锡、常州3市12县72个村1300户的调查样
本,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本文资料如未特别注明,都是对该项目研究资料的分析结果
。
〔2〕需要夸大的是, 该表中个社区类型间的差异具有明显的明显性,根据对各
变量方差分析的结果,一般社区类型间差异是类型内差异的10倍至50倍,甚至上百倍
。
〔3〕在苏南地区,普遍采取各种以工补农的措施,如机耕免费,用水免费,农田
建设,道路建设等,本质上这是利用政府的气力实现工农收益的再分配,以维持苏南
高本钱的农业生产不致明显滑坡。经估计,年均每户的补农款达140元。农户这部分作
为农业收益统计的收进,实在是整个社区产业收益的转移支付。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4〕参见王晓毅、张军、 姚梅著:《中国村庄的经济增长与社会转型——广东
省东莞市雁田村调查》,山西经济出版社,1996年3月。
〔5 〕“风险最小化”是复旦大学人口所在长期的农村人口发展研究中总结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