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以家庭为单位的定居式集中(4)
2017-09-14 06:15
导读:今天,无论是调整乡镇企业的布局,建设中小城镇,还是城市产业转移,发展农业产业,都 应视为农村经济发展的良好机遇,有可能在广大农村地区经集
今天,无论是调整乡镇企业的布局,建设中小城镇,还是城市产业转移,发展农业产业,都
应视为农村经济发展的良好机遇,有可能在广大农村地区经集聚而形成一批新的经济中心和
经济增长点,在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吸引农村劳动力从农业中转移出来的同时,也将会吸
引劳动力所在家庭豁舍“土地情结”,走上迁移、定居之路。随着定居点规模的不断扩大,
吸引力和辐射力不断增强,我国的农村城市化水平也将不断进步。
〖jz〗三、实现以家庭为单位的定居式集中应采取的措施
农民在获得非农就业机会后,是否放弃土地,转移到城镇静居,要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目
前,还存在着一些阻碍农户家庭实现定居式转移的因素,主要有:1.农民就业乡镇企业多为
中小企业,经营不太稳定,存在较大就业风险,在社会保障制度未覆盖到农村地区的情况下
,土地成为他们最基本的生存保障和退路。2.现代农民家庭趋向小型化,人口老龄化速度也
在加快。一方面,家庭小型化使人口转移具有较多的灵活性,另一方面,家庭小型化加之人
口老龄化,使农民家庭承担风险的能力弱化。所以,即使答应土地自由活动,也难以达到让
农民在获得非农就业机会后就放弃土地的目的。3.现有小城镇与四周地区的差距不太大,转
移半径小,三产就难以有大的发展,难以提供较多的就业机会,难以使得农民家庭成员各事
其业,各有所养,实现整体迁移。4.农民家庭的定居式转移同劳动力分散式个人转移相比,
有较大的转移风险和本钱,加之现在户籍等政策方面尚有限制,使农民不愿或不能实现家庭
定居式转移。
选择适当的农村人口转移方式,是加快农村地区现代化进程的一个重要条件,针对上述一系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列不利因素,我们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加快调整乡镇企业布局,带动小城镇兴起,使小城镇成为乡镇企业的载体,真正成为人口
和经济的聚集地。针对目前大多数小城镇过小的现状,我们应有选择有重点地扶持一批小城
镇,加快建设,使其成为地区经济发展的中心和友头,通过人口和经济的不断集中,逐步增
强其吸引力和辐射力,带动农户家庭到城镇静居。
2.目前,我国正地城市推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医疗、养老、失业保险等一整套社会保障制
度的改革。而建立起城乡同一的逐步覆盖现有农村地区的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农村
地区持续发展的最重要的保证,特别是对于在乡镇就业的农民,使他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彻底改变养儿防老保险制度等可为乡镇企业职工及其家庭提供基本生活的保障,减少因乡
镇企业就业不稳定带来的风险,减弱对土地的依靠性,解除后顾之忧,使乡镇企业职工全身
心的投进非农产业生产,用市场手段而不是行政命令使农民自愿放弃土地,使土地活动起来
,实现定居式转移。社会保障应该针对个人,建立个人档案,当个人及家庭转移后,其个人
和家庭原来享有的社会保障应该针对个人,建立个人档案,当个人及家庭转移后,其个人和
家庭原来享有的社会保障也应转移到新定居地区。
3.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已成为制约农民家庭向城镇静居转移的制度壁垒,制约了我国的城市
化进程。为此,我们应对户籍制度进行分层次、有步骤、有计划的改革。
(1)国家对户籍制度的改革,应放弃以前的严格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逐步取消城乡户口差
别,而代之以对迁移到城市的家庭和人口数目实施治理。根据各地区各城市的发展需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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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有条件地吸收农民进城居住。对城市发展建设所需要的人才和劳动力,凡在该城市稳定
工作一定年限,并有适当居所时,应答应他们的家庭正当定居。
(2)对各类城市应采取不同的治理政策,并有不同的力度。对大城市应实施严格的教育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