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熟悉和大力发展非国有建筑经济(4)
2017-09-16 06:00
导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的私有经济,有了一定发展。据国家统计局统计,1997年城镇私有建筑企业从业人数达到38 8万人,约占全行业总从业人数的百分之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的私有经济,有了一定发展。据国家统计局统计,1997年城镇私有建筑企业从业人数达到38 8万人,约占全行业总从业人数的百分之十。这个统计数,显然小于实际发生的数字,由于大部分都隐匿在集体建筑经济的统计之中。看一看沿海地区的情况,就易于理解了。例如,在建筑业发达的广东、福建、广西、海南、江苏、浙江诸省,各种名义的私有建筑企业较为普遍。它们用的是国有和集体建筑企业的牌子,做的是国家、地方和各种所有制单位投资的建设项目,而尽大多数工程并未因此影响工期和质量,相反履约率却很高。它们完成的总产值和建筑面积等,都统计在国有和集体建筑企业之中,但工程实实在在是它们自己干的,或在国有、集体建筑企业的指导下干的。它们所以这样做,是由于私有经济的法律地位没有确定,社会上和国家政策上对它们的重视和支持不够。有人说它有自发倾向,实在这是它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面。这种适应性已经得到党和国家的认可。目前亟需解决的是如何对它正确引导,存利往弊,加强治理,调整政策。发展私有建筑经济,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城镇中的小型建筑工程、修缮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各种专业工程、专项技术劳务和广大农村的土木建筑工程等,都是它们提供服务的领域。这类数目很大、服务面很广的建筑事业,国有企业不愿做,集体企业做不好也做不完,而私有建筑经济有这方面的上风。尤其是方兴未艾的智能建筑工程和物业治理工作,科技含量日益进步,大有发展远景,私有建筑经济更有这方面的上风。发展私有建筑经济,有不少便利条件:一是私企是个人的,产权明晰,只能也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二是私企可以从劳动力与最简单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开始,进行原始积累,轻易把广大劳动者特有的技艺发挥并流传下来,把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充分和公道利用各种资源;三是私企组织简单,经营机制灵活,具有很强的资本增值能力;四是私有经济能够适应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国情和行情,有利于资源的公道配置;五是发展私有经济,不需要国家投资,国家也不承担风险,企业破产、职工被解雇不会找政府;六是私有经济的发展,能够为全行业拾遗补缺,增加财政收进,扩大就业,促进社会稳定。总之,发展私有建筑经济利多弊少,要积极妥善解决它在发展中存在的题目,鼓励和引导它的健康成长。发展私有建筑经济,要按照建筑业发展的长远规划统筹安排,实行总量控制,不能一哄而上,无序进行。正如江总书记所讲:正确熟悉和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正确熟悉和处理公有制经济同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既是一个重大经济题目,也是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政治题目。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应当像当年重视和支持国有经济那样,重视和支持以集体经济为主体的非国有经济,善待私有经济,让民有经济与国有经济一道,为使建筑业充分发挥国民经济的支柱作用做出新的贡献。如是,行业必兴,民之乐,国之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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