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社会保障的伦理道德功能和意蕴(2)
2014-09-30 01:39
导读:化以前在欧洲占统治地位的核心家庭结构中经常出现拒绝赡养老人的现象发生,而工业化进程又进一步摧毁了这种脆弱的家庭保障制度的基础。可以说,西
化以前在欧洲占统治地位的核心家庭结构中经常出现拒绝赡养老人的现象发生,而工业化进程又进一步摧毁了这种脆弱的家庭保障制度的基础。可以说,西方文明曾以一种龌龊的态度对待老年人,使得老年人的有关问题伴随着资本主义工业化已而日益突出,从而,供养老年人成为西方绝大多数国家最为严重的问题领域。[8](P57)奥地利
历史学家迈克尔·米特洛尔和雷因哈德·西德尔在其著作中就曾指出:在前工业时代,孤独老人并“未成为普遍现象”,“他们通常是与大量亲戚和非亲戚住在一起”,工业时代“户和家庭规模缩小了”,他们完全独居,“这些变化自然对老人的社会地位具有严重后果”。所以,“历史地说,老人的孤独……是一个较近出现的现象,它主要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的结果”[9](P136-137)。进入20世纪60年代以后,西方人口的老龄化问题以及老龄人赡养问题不断积累并日益突出,这为政府执行养老保险计划提供了重要的现实依据。
很明显,在此进程中,西方老年人生活的经济保障无法通过家庭或者扩展的家庭来实现,所以,政府只能通过强制充当“家长”的角色以维持代际间社会保障的运行,也只有这样,政府才能保证在国民收入最大化的基础上确保社会分配的公正化,从而通过增进效率、促进公正、保持稳定来折射政府介入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干预”活动的伦理道德性,这种道德性是隐存于对社会成员利益的维护之中的,因为,在一个老年人的基本的生存权利得不到保证或受到严重侵害的社会里,其正义性会受到严重的置疑,为实现某种程度上的公平和公正,政府就需要参与社会财富和负担的分配,这无疑会使政府的作为涂上浓浓的伦理道德色彩,逐渐地,“向那些因自身无法控制的情势而蒙受极端贫困或饥饿的人提供某些救济,早已被视作社会的一项职责”。[8](P44)虽然,我们确实会怀疑这种强制安排的制度模式在缺乏家庭文化传统的社会里能否长期有效地运行,但毕竟,我们也不难体悟其中所隐含的伦理道德真蕴。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当然,我国作为一个具有强烈的伦理道德传统的国度,其所倡导的“家庭主义”(familism)为儒家学说的普遍的道德体系所推崇,在这种文化背景下,家庭内部的社会资本有着很高的程度。顺次推论,不会有人轻易地否认我国社会保障的伦理道德性。
二、社会保障以社会弱势群体为对象,这是其人道性的体现
我国官方在2002年的政府
工作报告中第一次正式使用了“弱势群体”一词,社会各界也因此而开始广泛关注弱势群体。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社会弱势群体就是社会保障的对象。在一定意义上说来,社会弱者的存在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因而对它的关注,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话题,经济学、
法学、社会学等许多学科的研究者对它都投入了极大的热情,也给予了不同层面的关注和解释。
社会学从社会分层理论出发,认为社会弱者是社会结构层次分化的结果。在彼特·布劳看来,社会结构可认为是由不同社会位置(人们就分布在它们上面)所组成的多维空间,因此,可按人们的属性参数加以描述,该参数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类别参数,如性别、职业等从水平方面进行社会位置的区分,它将人分成有着不同界限的亚群体,这些群体之间没有内在的级序,另一类是等级参数,如收入水平、教育程度、权力大小等从垂直方向对社会位置进行区分,它根据某种地位级序表明了阶层界限的不连续性。这两类参数间的交叉、合并,使社会结构的类型丰富多样,通过结构分化而形成的社会结构具有异质性和不平等性,而异质性和不平等性又反过来表现了社会结构的差别,等级参数和类别参数具有同一性的个体就有条件构成一个阶层[10](P9-19)。很明显,由于社会性资源(包括经济条件、社会生活条件和精神心理条件等)分配上的不一致造成特定群体在经济利益、社会地位、生活方式、收入水平、教育程度等方面的弱势,进而使其在经济地位层面、生活质量层面和心理意识层面具有特定的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