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首页哲学论文经济论文法学论文教育论文文学论文历史论文理学论文工学论文医学论文管理论文艺术论文 |
三是国有产权的不可转让性,导致政企不分,代理成本过高。
因此,只要上市公司中国有股权仍占主导地位,国有股产权性质就必然产生影响,国有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就永远无法完善,所以要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就必须降低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比重,要降低上市公司国有股比重,就必须对国有股进行减持。
根据许小年和王燕对我国上市公司1993-1995年的A股权结构与公司业绩的实证研究发现:国家股所占比重与公司业绩有负的相关关系,且在ROE和ROA的回归中显著。法人股所占比重与公司业绩正相关,T比率ROE和ROA的回归中较高。
由此可见,机构投资者,尤其是法人机构是国有股最理想的减持对象,机构投资者,尤其是法人机构的存在,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上有国外的经验和实证研究加以辅证。
[1][2]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