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体制的常规与内部结构——以杨集镇“两推(5)
2015-01-21 01:40
导读:三、最少不满意原则(最大共识原则) 杨集选举试点中最起着作用的一个因素是年龄。年龄在两个层次同时起着作用,一是要求有一位30岁以下年轻人进入
三、最少不满意原则(最大共识原则)
杨集选举试点中最起着作用的一个因素是年龄。年龄在两个层次同时起着作用,一是要求有一位30岁以下年轻人进入领导班子,二是要求参加班子成员竞选,候选人不超过50岁(妇女不超过48岁),超过50岁就不再参加班子成员的竞选。在过去县乡体制互动中达成的共识是,县委一般不再提拔超过40岁的乡镇副职干部担任正职干部(主要指书记镇长),超过 45岁的班子成员一般或调到县局工作,或不再担任领导职务,而仅仅担任一般行政工作。40岁或45岁这两个默认的年龄界限在实际的选举操作中,不方便写在书面文件上,县委关于试点的文件规定,凡是不超过50 周岁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都有资格参加竞选。尽管试点文件的年龄规定为杨集原班子成员中年龄较大的几位成员(特别是童其忠、陈维忠和雷维斌等人)提供了难得的机会,县乡关于年龄的传统共识仍然发挥着作用,由此导致了杨集选举试点中不考虑关于年龄的传统共识就难以理解的一些现象。
回过头来看杨集选举,最难以理解的一个矛盾现象是,一方面,晏涛想尽一切办法让原班子成员继续当选班子成员,从而消除不安定因素(比如上访或不满);一方面,晏涛独独将雷维斌排斥在原班子成员的保护之外,或明或暗地造成对雷维斌当选不利的气氛,以至雷维斌次次失败。比如,在第一轮海推时,晏涛要求主持选举的镇干部将县委文件规定的候选人条件中年龄不超过50 周岁改为不超过45周岁,而原班子成员中除有一位副镇长因为年龄已有47周岁且无大专学历而不符合县委规定的候选人条件外,只有雷维斌一人超过45周岁。晏涛要求主持第一轮推选的镇干部反复宣传候选人条件包括年龄条件,这样的反复宣传对雷维斌当然是很不利的。雷维斌以及其他原班子成员都感到了这种宣传对雷的不公平。在选举镇委委员的时候,同样因为年龄因素,雷成为镇委委员选举中得票最少的原班子成员。而本来群众基础最差的熊炜和夏兰,因为年龄比较小,或是妇女,而被晏涛等人强调应进入领导班子,而得票很高。
按杨集选举试点的意图,选举前符合县委要求的原班子成员共有12人,县委规定新选出的镇领导班子成员名额为11人。换句话说,杨集选举若安排得好,晏涛书记可以将符合条件的12个原班子成员中的11个选为新的班子成员,而仅仅落选一个人。晏涛经过努力,几乎全部做到了这一点:一直到人大副主席选举前,没有一个非原班子成员当选新一届镇领导班子。晏涛在一开始就必须考虑谁会是12个符合条件的原班子成员中的被淘汰者,谁会是班子成员公认应该被淘汰者,谁被淘汰出班子成员会阻力最小。一句话,谁被淘汰出新的班子会产生最少不满意而有原班子成员的最大共识,从而可以最为平稳地将杨集选举进行到底。
先来看一看在常规体制下乡镇班子如何淘汰多出的一个人。要将多出的一个人淘汰出去,必须有一个客观的大家都承认的标准,不然这种淘汰就会引起巨大不满和反弹,主持改革的人被改革者所仇恨。构成客观标准的最方便指标一是年龄二是学历。其他诸如政绩、能力等等,都因为难以客观测量而引起争议。杨集的情况是所有12个班子成员都有大专以上学历,剩下的就只有年龄这个客观指标了。无论你能力和自身素质如何,你年龄最大,已超过县乡共识的45岁的退居二线的年龄线,你就应该退下去。来自县委组织部的郭勇也对我们说,在压缩乡镇班子成员时,一般将年龄最大的成员淘汰退居二线。他强调年龄指标使用起来比较容易,也少有争议。年龄最大者从班子中退居二线,不仅争议少,而且很安全、顺利、不破坏传统规则。这是一个客观的指标。
换句话说,若没有杨集选举的试点,而按常规体制运作,雷维斌就是这个应被淘汰的原班子成员。雷自己当然也清楚这一点,因此他更愿意将参加竞选看作一次意外的机会,他若当选了当然好,不能当选也没有失去什么东西。从原班子成员的情况来看,雷维斌也就成为最可以被淘汰者,这与雷的能力无关,也与他和晏涛的关系无关,而仅与其年龄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