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农村的人口流动与农村经济变革(3)
2015-03-05 01:09
导读:首先,可以明确而肯定地说,他们都不是朝廷组织的“移徙”之民。而完全是无定向“辗转流移”之民。 其次,在这些逃亡的人们中,有些是在元末战争
首先,可以明确而肯定地说,他们都不是朝廷组织的“移徙”之民。而完全是无定向“辗转流移”之民。
其次,在这些逃亡的人们中,有些是在元末战争中已经弃家他走,但绝大多数都是明王朝建立以后,由于经济剥削等原因而逃亡的。无论是还乡复业者,还是累招不还者,都是如此。洪熙元年十二月明宣宗说:浙江海守“一县几何民,而逃者九千余户。此必官不得人,科敛无度所致”(10)。至宣德年,明宣宗又说:“人情皆欲安居,谁肯弃业他徙。只缘有司不善抚恤,横征暴敛,致其如此”(11)。他还说:“天下人民,国初俱入版籍,给以户帖,父子相承,徭税以定。近年各处间有灾伤,人民乏食,官司不能抚恤,多致流徙”(12)。正统时,明英宗说:“今岁未为荒歉,而民流移如此。盖由府、州、县官尸位素餐,苟且度日。稍有科差,则放富差贫。征收税粮,则横加科敛。或徇势要所嘱,督追私债,甚于公赋。或为豪猾所饵,通同侵渔,无所不至。以致小民不能存活,弃家业,携老幼,流移外境”(13),“迁徙不常”(14)。由于农民大量逃亡所引起的荒芜田地、究竟有多少,因史无明文,不敢妄猜。然以逃亡人数之多,时间之长,地区之广,而又有不少人“累岁招抚不还”,则不难想象其后果之严重。从当日皇帝的诏令与臣僚的疏中,一再提到的“田地荒芜、庐舍荡然”;“流徙死亡,道路相挤”;“逃徙数多,复业数少”;“逋负税粮,遗累乡里”之类的言词、亦能略知大概。为全国首富之区的江南苏州、松江二府,永乐四年九月得到朝廷救济的复业流民凡12万户,按户五口计,为60万人。没有得到救济和尚未复业者,又不知有多少。后来周忱说:“苏松之民尚有远年窜匿,未尽复其额。而田地至今尚有荒芜者”。苏州府太仓城,洪武二十四年黄册原额67里,8986户。至宣德七年只剩下10里,738户(15)。四十一年间户口逃绝十分之九。苏、松尚且如此,其他地方就可想而知了。据官方统计,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全国田土8577623余顷(16),1065余万户,6054余万口。从洪熙元年(1425年)起,全国田土一直只有400余成顷,990余万户,5000余万口。短短几十年,田土减少400余万顷,户减近百万,口减千余万。除册文讹误、豪强欺隐之外,农民逃亡,“田地荒芜”以及“流徙死亡”,应该说是一个重要原因。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从明初两种不同形式的人口大流动对农村经济发展影响的视角分析,两者都有其局限性。封建国家实施大移民的出发点,意在“田野辟,户口增”(17),以复兴为战争破坏的农村经济为基本任务和终极目标。对此,无需解释。移民的去向便是最好的证明。在数百万的移民大军中,除了一些具有手专长的技匠移入京师等处城市,专门供役于各种劳务工程,完全脱离农业生产以外,绝大多数都是从此地农村移到彼地农村,由内地农村迁入边区农村,他们的身分、地位、职业丝毫没有改变,依然被牢牢地捆在田土上,继续从事“本业”,即农业生产。土地也同样主要还是单纯种植粮食
作物。屯垦的军人、农民、商人、富民、囚犯,都是“专以务农重粟为本”,资金投入和劳力分配用于发展经济作物的,比例极少。即使一些移徙京师地区的,也是以种粮为先务。所以,这次移民运动根本没有改变农村的单一经营方式,没有启动农村经济的全面开发,更谈不到改变农村的经济结构问题。而逃民的大量存在虽然引起不少田地荒芜,生产破坏,妨碍了农村经济的复兴,有些地方以至重新成为人烟继绝之地。但它决不能抵消朝廷移民运动所产生的巨大作用。因为其时它只是四散流徙,尚未形成大规模的屯聚;人数固多,但绝大多数已陆续还乡复业,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制约作用还不甚明显。
三
十五世纪中叶,朝廷发动的移民运动已经结束。公元1449年,“土木之变”以后,形势突变。明王朝繁荣富强、“太平盛世”的从此一去不复返。随之而来的是,朝政日非,国力衰退,土地兼并盛行,动荡不安。封建统治者为了保证自己的享用和国家的财政收入,开始在广建“皇庄”,“加派”赋税,进一步扩大“折色”代租的范围。于是,农村在明初众多逃民尚未还乡复业的情景下,又出现了新的人口流动局面。而且由于形势的变化,流动的形式和性质也具有新的特征。相当一部分农民流入寺观,僧道人数骤增,是一个十分突出的现象(18)。但基本的还是大量转徙于农村。而最引人注目的是与封建王朝形成严重的军事对抗。从而使农村的速度为之大大减弱,由迅速复兴而转入迟缓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