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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认识;误区
论文摘要:在深化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认识过程中,我国理论经济学界存在着以下八个方面的误区:把劳动价值论的研究方法与适用条件相混淆;把价值、交换价值与使用价值相混淆;把价值的特定含义与词语学上的价值含义相混淆;把价值的决定与价值的源泉相混淆;把价值与均衡价格、生产价格相混淆;误认为决定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为了准确地制定市场价格;误以为肯定劳动价值论,是为了按劳分配,劳动价值论是按劳分配的理论根据;误认为劳动价值论妨碍了第三产业的发展。
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真理都是绝对性与相对性的统一,科学理论从来都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也只有随着历史、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深化才具有生命力,而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本身就是在批判吸收古典经济学劳动价值论基础上而创立的。在我国社会转型期,各方面的情况与马克思所生活的时代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根据新的情况深化对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认识是劳动价值论自身发展的要求,也是我们作为马克思主义者对待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但是,深化认识和发展一种科学的理论应坚持科学的方法。在深化对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认识发展中,各种“价值理论”鱼贯而出,真可谓五花八门。不过真正创新的少,有的名曰创新实则后退,甚至退到了马克思早就批判过的“三位一体”公式。本文认为,理论经济学界在深化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理论研究中存在着以下八个方面的误区。
误区之一:误把劳动价值论的研究方法与适用条件相混淆
商品的本质特点就是有价值,分析商品实质上就是分析价值。无论在何种商品经济社会下,商品都是最简单、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最平凡的经济现象,只有如此,才能了解价值的内涵,并说明货币、资本、剩余价值等比较复杂、具体的范畴。列宁曾说:“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首先分析资产阶级社会里最简单、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最平凡、碰到过亿万次的关系—商品交换。这一分析从这个最简单的现象中揭示出现代社会的一切矛盾(或一切矛盾的胚芽),往后的叙述向我们表明这些矛盾和这个社会的发展,在这个社会的各个部分总和中的、从这个社会的开始到终结的发展(既是生长又是运动)。”“这是研究任何事物发展过程所必须应用的方法。”然而有人提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有条件的,这些条件是:原始的纯粹的实物交换,没有货币居间,更没有资本的余地,除劳动外的要素都是无偿的;劳动是简单劳动而不是复杂劳动。在超越了这些条件后,劳动价值论的有效性至少是值得怀疑的。很明显,这里把研究劳动价值论所遵循的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与劳动价值论的适用条件相混淆,曲解了价值产生和发展的条件与价值研究方法这样两个命题。
价值是商品经济的范畴,有了商品交换就产生了价值的问题,也就是说价值的产生和发展是与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相联系的,那么作为价值问题的研究也就会自然遵循这一原则。对此恩格斯曾指出,“不仅是纯粹的逻辑过程,而且是历史过程和对这个过程加以说明的思想反映,是对这个过程的内部联系的逻辑研究。”所以《资本论》第一章所分析的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的商品,并不是“在两个原始公社之间的原始物物交换中刚在艰难地发展着的商品”,而是“充分发达了的商品”,诚然马克思研究价值形式发展是从原始公社时的物物交换开始的,但这是基于研究方法的要求,即逻辑的展开要求与历史的发展相一致,可是这并不意味劳动价值论仅仅只适用于研究的起点,恰恰相反,劳动价值论正是遵循逻辑的展开与历史的发展相一致的基础上,揭示了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基本规律即价值规律,进而深刻地揭示出了社会发展的规律。如果简单地以所谓的现实超越劳动价值论的适用条件为由而断章取义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并且认为劳动价值论过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是有害的。关于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只适用“有条件性”论断,这绝对是一个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