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贡斯当自由主义思想的开创性(2)
2016-11-21 01:06
导读:既然主权最终要委托出去,那么主权就不应该是没有限制的。因为“一旦权力不受限制,个人在政府面前将无处可逃,即使你声称要让政府服从普遍意志,
既然主权最终要委托出去,那么主权就不应该是没有限制的。因为“一旦权力不受限制,个人在政府面前将无处可逃,即使你声称要让政府服从普遍意志,那也是徒劳。总是他们在支配着这种意志的内容,而你的所有戒备全都无济于事。”而卢梭却错误的认为社会成员在缔结契约的时候要把自己所有的权利都转交出来,社会成员可以既是自由又是被统治的。殊不知,无限权力之下是不可能还存在自由的。公民拥有独立于任何社会政治权力之外的个人权利,任何侵犯这些权利的权力都会成为非法权力。既然主权不能是无限的,因此,“不管是人民的权力,还是那些自称人们代表的权力,不管是拥有什么称号的国王的权力,还是根据统治方式不同而表达着人民意志或君主意志的法律的权力,都要受到权力得以产生的同一范围的约束。为了限制主权,贡斯当强调宪法的约束作用,强调分权和制衡的思想,强调财产权的神圣不可侵犯,强调舆论的重要性等等。
至此,贡斯当实际上对卢梭人民主权的思想进行了改造和重新界定,对自由和民主之间的一种内在矛盾和辨证关系进行了梳理,也实现了自由主义内在矛盾的重要调和。无疑,这是带有开创性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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