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制度研究理论综述与重构范文
2017-08-10 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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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过对我国多年来有关信用制度研究成果进行系统地梳理,勾
摘要:通过对我国多年来有关信用制度研究成果进行系统地梳理,勾画出信用制度研究的内在脉络,对该领域的研究成果进行评析,并针对我国信用制度研究存在的不足提出重构的设想。
关键词:信用制度;理论综述;重构
我国学界对信用制度研究起步较晚(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才真正成为关注的热点),但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在对域外有关理论进行扬弃的基础上,理论研究开始深入、全面地进行,逐步形成了关于信用制度的一套理论。认真总结国内外理论界研究成果,对于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信用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1我国信用制度研究理论综述
我国信用制度的建设首先是经济界和实业界关注的焦点,因此理论界关注信用制度的建设起步于货币信用制度和信用制度建设建设的研究。
(1)上世纪90年代末期(主要是1997-1999年),有关货币信用制度建设的研究。
这一时期银行体系改革是多元化思路,与此相对应,信用制度的研究以货币信用制度的研究为重点。如葛兆强提出国家垄断信用应向国家调控信用转化,以形成多元化的金融体系。储幼阳呼吁应建立商业信用为基础,银行信用为主导,多种信用为补充,中央信用为主导的信用制度。夏德仁认为,货币的产生为市场资源配置创造了前提条件,建立在货币关系基础上的银行信用关系进一步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
(2)1999-2000这一时期,信用制度的建设步入信用制度建设阶段。
随着1996年我国经济通货紧缩的出现,以消费信贷启动宏观经济的观点受到普遍重视,这阶段的信用制度研究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①探讨信用制度的总体构架。李守军阐述了建立信用制度的意义,分析缺乏信用记录、资料、中介机构等多种问题,提出建立实名制账户、完善配套措施、健全法制、培育机构等对策建议。邵祖华提出在大城市信用卡档案记录基础上,逐步建立信用制度的设想。②消费信贷分析研究。徐世杨等阐述了消费信贷开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基本内容,建议建立消费信用信息库,制定消费贷款资信标准,形成违背消费信用的惩罚措施。余文鑫针对住房信贷制度提出进行计算机联网,加强信用调查,深化产权改革,进行住房保险,完善法律体系等对策建议。③相关法律问题分析。杨松才介绍了美国消费信用相关的几个原则。包括《诚实贷款法》(1968)的披露原则,即一项信用法律文件的所有条款都必须明白无误地披露;《平等信贷机会法》(1974)强调的平等原则,禁止仅仅由于种族、宗教、民族、肤色、性别、婚姻状况或者年龄方面的原因而拒绝提供信贷;《公正信用报告法》(1970)体现的真实原则,即信用报告应当公正真实;《公平债务收取惯例法》(1977)体现的正当原则,对讨债机构的行为进行规范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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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1年后我国形成信用制度的研究热潮。
此阶段我国信用制度的研究向多角度展开,重点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①信用建设的必要性研究。关于信用建设的必要性,张萱是从如下角度进行分述的。一是从市场经济运行秩序的本质要求、交易费用的降低、市场经济效率的提高等方面,论证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定和客观要求,提出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的论断;二是从适应WTO规则要求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视阈,阐释信用是我国步入国际市场、自觉进入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必然要求;三是从我国目前信用缺失的严重性和滞碍我国市场化健康发展的立场,论述加强信用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四是从
西方经济学重视市场经济发展与人文精神互动的思想,阐释诚实、信用、创新等道德是市场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社会文化因素等。②信用文化建设分析。张曙光认为,政府不能对金融机构提供隐含担保,不能行政组织债转股,建立信用制度首先要规范政府行为。晓亮认为,要对封建文化进行扬弃,并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强调诚信,加强道德教育,严格执法程序,发展中介组织,试办道德法庭。③信用缺失现象的研究。首先是关于信用缺失的表现:刘军、张志胜在《信用缺失与信用制度建设》中认为企业信用缺失的主要表现是:一些企业不讲信誉,不遵守信用契约;企业之间相互拖欠货款严重,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坑蒙拐骗、漏税骗汇;证券市场违规事件不断,一些企业不偿还企业债务。政府信用缺失表现为:政府官员知法犯法、虚报业绩、掺水数字、欺上瞒下;一些行政机构或官员行政决策失误多,效率低等。信用缺失表现为消费信贷发展缓慢。银行信用缺失表现为存在着呆账、坏账和不良资产等问题。其次信用缺失的危害:刘军、张志胜撰文指出我国信用缺失的危害性表现为:首先信用缺失影响宏观经济健康运行,包括信用缺失影响消费需求、影响投资等;其次,信用缺失危及社会稳定;信用缺失阻碍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代化。再次信用缺失的原因:刘军、张志胜认为信用制度不健全是信用缺失的主要原因。表现为:首先征信体系不健全,企业及信用登记、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信用转让、信用监督等一系列信用制度没有建立,各市场主体在业务往来中对信用的发现、甄别和防范异常困难。其次社会信用的法律约束和保障机制乏力,我国目前已经制定有关信用的法律有《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票据法》、《刑法》等,但迄今没有完整系统的规范信用的法律。信用立法不够完备,不能有效地制裁失信者,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利益。④信用制度的完善研究。马经针对我国失信严重的情况,提出要建立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如信用监测、评级制度,加大失信行为的成本约束,建立全国统一的银行账户,建立信用保险制度,加强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监管等;同时要加快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如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伦理制度,完善信用法制建设等。黎越等介绍了国外的信用制度经验,如在奥地利申请信用卡和消费贷款的条件比较宽松,但对各户信用的监管却有一套完善的程序和制度。各银行和金融信贷机构一般通过相互合作或向银行同行业同业协会等查询各户的信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