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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拉姆塞定价公式 电信产业 交叉补贴
摘要:通过对拉姆塞定价公式假设前提的修正,将消费者、生产者与投资者的利益统一而不是割裂,使需求函数随产业景气而变动,从而推导出更明确的定价公式。这一定价公式表明电信产业的业务定价具有天然的交叉补贴特性,可以解释当今电信业发展中的若干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
“消费者至上”似乎成为全民尤其是企业都拥护的口号,但每年“3·15”揭露出来的问题远非如此。本文不是要在营销领域里来讨论“消费者至上”的问题,而是要从经济学的基本假设的角度来讨论这个问题。最早的理论定价模型之一,是以社会总福利最大化为目标,有社会总福利=消费者福利+企业福利(1)为了便于说明,我们令需求函数为Q(P),有性质dQ /dP<0,其逆函数为P(Q)=Q-1(P);企业成本函数为C(Q)=F0+A(Q),F0为与产量无关的固定成本,A(Q)为可变成本。因此,社会总福利最大化的数学模型如下:
式(2)中积分项如图1中阴影部分面积,假设P0是最优定价,则P0水平线以上的阴影面积为消费者剩余,因为消费者以低于其支付意愿的价格获得产品或服务,P0水平线以下的阴影面积为企业收入。式(2)对Q求导,立即可得最优定价公式,
即最优价格等于边际成本。在电信产业中,边际成本是单调降的,设Q0为(3)式的平衡点,则有企业收入
式(4)意味着采用边际成本定价,企业永远无法回收固定成本,甚至连变动成本也无法回收,企业福利是负的。这在国有福利事业公共品定价中有指导意义,但不可能应用于市场经济,特别是具有很高固定成本的电信产业。但大多数经济学家或理论家都从纯数学的角度把之称为“最优解”,而把下面的拉姆塞定价公式称为“次最优解”,只因为拉姆塞定价模型附加了企业收支平衡约束条件。这充分体现了“消费者至上”的哲学前提。
拉姆塞定价模型[1]附加了P(Q)Q-C(Q)≥0,保证了企业的最基本生存条件。通过拉格朗日乘数法,我们有无约束的目标函数,
式(5)中,λ为拉格朗日乘数,其最优解为资金的机会成本(影子价)。式(5)导出的最优定价公式为:
式(6)中,λ′=λ/(1+λ)称为拉姆塞系数;ε=dQ /Q /dP /P为产品的价格需求弹性的绝对值。由于λ′/ε>0,式(6)的定价是高于边际成本的,而且对ε敏感。尽管拉姆塞定价公式得到广泛的承认,但对它的批评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ε很难测定,从而很难实用;二是弹性低的产品要定价高,弹性高的要定价低,这与一般有形产品定价实践相反[2]。关于后一点批评我们在第三节中再加以解释。这里,我们的批评是:拉姆塞定价模型仍没有从根本上摆脱“消费者至上”的前提。
本文提出的修正模型,以消费者、生产者和投资者的同一和利益的统一为前提,希望能达到社会和谐。实际上,在经济社会中,从来没有“消费者至上”,不管是在资本主义社会还是在社会主义社会。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对生产与消费的同一有深刻的论述:“……生产是实际的出发点,因而也是居于支配地位的要素。消费,当作必需、当作需要,本身是生产活动的内在的要素;……生产了一个对象,由于它的消费而回到他的自身,但是,这个,是作为从事生产、并把自己再生产着的的。所以,消费表现为生产的要素。”[3]151-157也就是在现代经济社会中,首先要有企业,才有,才能有消费,而消费需求和消费能力又是生产的内在动力。正是因为这样的逻辑,企业是强势集团,才出现了通过政府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理论和措施,但绝不是“消费者至上”,也不是“企业至上”。随着市场竞争和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的改造,特别是企业上市,企业成为投资者利益的代表,企业的生存和繁荣,关系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竞争力的加强,牵动着广大者和投资者(越来越多的股民)的利益。正是因为经济生活中,消费者、生产者和投资者的同一和他们利益的统一,我们需要把企业(或产业)的景气对需求函数的影响放入到模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