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会计法》的特点及修订建议(3)
2017-06-08 01:04
导读:三、结语 我国现行《会计法》是1985年《会计法》第二次修订的成果,它在《会计法》施行以来,特别是1992年会计制度改革以来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又征求
三、结语 我国现行《会计法》是1985年《会计法》第二次修订的成果,它在《会计法》施行以来,特别是1992年会计制度改革以来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又征求了证监会、上市公司、事业单位、科研机构以及著名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使该法在会计核算、会计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都有了补充和完善。但时隔5年之后,新的经济形势和新的执法经验又给《会计法》提出了新的要求,现行《会计法》需要有新鲜血液的注入。当然,作为一部指导全国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需要有普适性、原则性和稳定性,不可能面面俱到、事无巨细地作出规定,这就需要配套的法律法规实施细则等逐步完善,形成一个环环相扣的体系,才能对我国的会计工作作出全面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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