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关于金融工具国际会计准则的若干问题(4)
2017-07-30 01:40
导读:(三)套期会计。如果所有金融工具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同时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那么套期会计也就不会像现在设计的那么复杂。所谓公允价值套期
(三)套期会计。如果所有金融工具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同时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那么套期会计也就不会像现在设计的那么复杂。所谓公允价值套期会计也可能不要了,因为有效套期部分(利得或损失)自然地会相互抵销,无效部分也会随之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还有一些套期会计规则需要制定,比如,针对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非金融资产或负债进行套期、对与未来交易有关的各种风险进行套期等。需要拟定运用套期会计的规则。本文以为,类比地运用现金流是套期会计规则可能更合适。
(四)利得或损失的列报。第39号国际准则要求企业在两种中选择一种作为公允价值变前列报的原则,即全部在收益表中确认;或一部分在收益表中确认,另一部分儿在权益变动表中反映,直到相关资产出售或相关负债清偿为止。1997年IASC公布的研究报告追求在单张财务业绩报告中确认所有类型的公允价值变动。为确保信息使用者看明白这份企业财务业绩表,有必要提供附加的消息,或直接在报表中根据形成的原因来反映,或直接结合企业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目标反映。本文赞同直接结合企业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目标反映。
金融工具会计是一个国际会计难题,本文的努力至多也只是有助于读者对这个难题涉及的方方面面有一个总体把握,抛砖引玉,望本文能引起更多的会计工作者对金融工具会计的关注,将金融工具会计研究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