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内部控制评价信息披露的探讨(3)
2017-08-07 01:09
导读:3.相关政府监管部门。相关政府监管部门通过对企业内部控制的监管和抽查提供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的信息,可以对全社会企业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有一个
3.相关政府监管部门。相关政府监管部门通过对企业内部控制的监管和抽查提供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的信息,可以对全社会企业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有一个总括的了解,从而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健全进行规范,并在今后对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应该给予的指导做出判断。
(二)满足内部控制评价信息披露的信息需求者的要求
信息需求者对内部控制信息的需求为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提供了外部驱动力。利益趋向驱使信息需求者关注内部控制信息,同样驱使信息提供者自愿提供内部控制信息。
1.投资者。潘秀丽(2001)认为,“内部控制信息不一定是投资者需要的信息”。因为“现阶段投资者更关心的是企业运营的结果,即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并非关心其过程”。但是随着内部控制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作用的逐渐显现,内部控制信息在企业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内部控制信息,特别是评价后的内部控制信息不但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而且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有效性结果也是企业经营管理好坏的结果。在相关研究中也逐渐发现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与企业质量之间的依存关系。因此,随着企业经营管理的越来越规范以及全世界对内部控制越来越重视,投资者为了自身的利益,必然需要内部控制信息辅助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是企业的资金源泉,投资者对企业的信心影响着企业的价值,投资者对内部控制信息的需求以利益驱动企业提供内部控制信息。
2.企业内部各层级人员。企业内部的各层级人员也是内部控制信息的主要需求者。其中,高级管理层利用内部控制评价信息可以了解企业现行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找出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的方向;中层管理者可根据内部控制信息了解自己在内部控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需要改进的地方,并根据内部控制信息中提供的建议改进自己对内部控制的执行;同时也可了解下级员工和其他部门在内部控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明确今后监控和评价的重点;下级员工和其他部门根据企业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一方面了解企业对于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企业内部的环境是否有利于内部控制的开展;另一方面明确自己职责范围内承担的风险,应该采取哪些控制活动,如何进行信息的沟通。通过分析、利用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能够保证企业内部各层级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
3.相关政府监管部门。相关政府监管部门既是内部控制信息的提供者,同时也是内部控制信息的需求者。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利用企业或注册会计师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或者通过审计或大检查所获得的内部控制信息判断整个社会企业内部控制的状况,明确今后监管的方向,从而引导社会资源的有效流动和配置。
(三)制定内部控制评价信息披露规范
要保证披露的信息有效且能及时为信息需求方所用,必须建立内部控制评价信息披露的规范。要求企业从防范风险入手提供相关、客观和适度的内部控制评价信息。同时,内部控制评价信息的生成,应遵循统一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内部控制评价标准。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信息披露应采取分类规定:对已具备条件的企业,由管理层出具符合框架要求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予以披露;对尚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应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以及披露健全内部控制的总体规划和分步实施方案,以及目前已建立的单项或多项内部控制子系统的运行情况,以防制度被束之高阁或流于形式,引导公司将内部控制构建作为自律要求,而非应付监管的措施。
(四)规范内部控制评价信息的披露方式
笔者认为,按照内部控制评价信息披露的用途不同,一般分为公开披露(对外披露)和仅向企业披露(对内披露)。内部控制的评价结论,对内可以内部管理报告的形式提供内部管理层,供其改善经营管理和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改进,不需要专门的制度予以规范。对外披露则需要专门的制度予以规范,应该明确内部控制评价信息应在什么时间、以什么方式、由谁披露,利益相关者利用披露信息产生不良后果应由谁承担,如何判定责任归属等。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有关部门制定内部控制评价信息披露制度,企业据此制定自身的披露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