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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省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明年底,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
    目前,浙江省已有64%的村实行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在推行这项制度较为彻底的上虞、玉环、湖州、宁波等地,涉及农村财务管理的信访大幅度下降,干群关系明显好转。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的主要内容包括:清账理财,妥善处理债权债务,向群众公开账目;签订委托协议,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由村经济合作社与乡镇设立的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签订委托记账协议。
    这1制度建立了3级监督机制:1是群众监督,经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的民主理财小组,对每笔收支实行审核监督,并签字盖章;2是财务监督,乡镇代理会计对村级收支原始凭证入账前进行严格审核监督,同时定期盘点村库存现金;3是审计监督,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对村级财务、代理会计进行审计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