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治理中的12个题目(2)
2017-11-02 02:20
导读:我们经常听到某公司总经理说:“这年头人心大大地坏了。”为什么?公司制定了很多 规章制度 ,但结果却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好的制度总是无
我们经常听到某公司总经理说:“这年头人心大大地坏了。”为什么?公司制定了很多
规章制度,但结果却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好的制度总是无法得以贯彻实施。原因在什么地方呢?就在于我们很多公司总是在“人治人”、“人斗人”的怪圈里运转,靠个人的行为往维系企业的生存,没有真正建立一套法治的系统来治理我们的企业。
我们也经常听到有些企业老板说:我们现在是“法治”了,理由是公司已经制定了很多规章制度,并且也把自己的亲戚、朋友从公司里面赶走了。但法治不是这么简单的。假如经营者本人有着浓重的“人治”思想,企业就不可能轻易走上“法治”的道路。还有,中国企业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往往是分不开的,在两权不分离的模式下,企业也很难实现真正的法治治理。
中国企业在与外国企业投资合作过程中,最轻易出现的就是经营权题目。中国企业的传统观念是:“我投资,我当然就要治理!”拥有51%股权的一方,当然可以派出总经理、财务总监;而拥有49%股权的一方,只能派出副总经理、出纳。因此,整个合资设立的新公司往往是拼凑起来的,缺乏制度的有机性与规范性。有人做过统计,改革开放20多年来,凡是中外合资、合作,双方(或多方)共管的企业,假如缺乏规范化的制度治理,往往只能是死路一条!
题目6:治理“八仙过海”
在我们很多企业里,公司并不缺少治理制度与规范,但却是各部分“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没有同一的治理模式与治理系统。我们经常看到的是,同一个公司的不同部分,却有完全不同风格的治理模式,完全不同形式的奖金分配机制,完全不同角度的意见分歧同时存在,当然也就有完全不同的治理效果。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例如,某公司有一个制度是:奖金分配到部分、车间后,由各部分和车间自行分配。这本来是一个很好的方法,结果呢?A部分主管自己把奖金的90%拿了,B部分主管把所有奖金都分给了员工。这两个主管谁好谁不好?由于A部分主管是个老干部,他能够控制自己的部分,所以敢于大权独揽、中饱私囊;而B部分的主管是一位刚刚上任不久的女士,还没有能力控制自己的部分,她只能把所有的奖金都分给员工们。
优秀跨国公司的治理模式和治理系统是夸大同一的,不会由于部分的不同而不同,更不会由于扩张、合资、合作、购并,而在新的企业里“改弦更张”,实施另一套不同的治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