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α-干扰素与拉米夫定联合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疗

2013-11-01 01:02
导读:药学论文毕业论文,α-干扰素与拉米夫定联合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疗怎么写,格式要求,写法技巧,科教论文网展示的这篇论文是很好的参考: 作者:钟基大 郭西萍 冯红萍【关键词】 慢性乙型肝炎
作者:钟基大 郭西萍 冯红萍
【关键词】 慢性乙型肝炎
  慢性乙型肝炎治疗的关键是抗病毒、抗纤维化治疗,但单用一种抗乙型肝炎病毒(HBV)药物疗效往往不佳,目前国内外公认的抗HBV药物为拉米夫定和α-干扰素,因此我院于2000年10月~2003年10月对77例慢性乙型肝炎(CHB)患者进行拉米夫定(LAM)和(或)α-干扰素的治疗研究,观察近期疗效和安全性,现总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77例CHB患者,符合2000年西安会议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1],并符合《拉米夫定临床治疗指导意见》[2]的要求。病史6个月以上,血清HBsAg、HBeAg、HBV DNA阳性,治疗前2个月内ALT升高超过正常值2~10倍以内,排除重叠其他肝炎及治疗前应用过抗病毒或调节免疫药物等。
  1.2 治疗方法 拉米夫定组25例,拉米夫定100mg/d,疗程暂定12个月;α-干扰素组(α-IFN、商品名运德素)26例,5Mu/d肌肉注射,连续15天后,改为5Mu隔日1次,疗程6个月;联合治疗组26例,拉米夫定 α-干扰素,剂量、用法、疗程同上。各组可同时加用普通护肝药物如当飞利肝宁胶囊、护肝片等。
  1.3 观察指标 (1)肝功能生化指标用美国Beckman全自动生化仪及其配套试剂。(2)HBsAg、HBeAg、抗-HBe、抗-HBc用微粒子酶免疫法(MEIA)检测,试剂由美国Abbott公司提供;HBV DNA采用荧光定量聚合酶链反应(PCR)检测,由广州达安基因诊断中心提供仪器和试剂盒,截断值为105拷贝/ml。对于HBV DNA阴转后再转阳者行YMDD变异检查(限制性片段长度多态性分析法,PCR-RFLP)。(3)血清纤维化指标PCⅢ、LN、HA、IV-C用放射免疫法检测,试剂购于上海海军研究所。(4)肝组织学评价进行炎症活动度分级(G)及对肝组织纤维化程度进行分期(S)。依照半定量计分标准,进行炎症活动度和纤维化程度定量计分。所有肝组织标本的诊断和评价分析由我院病理科进行。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1.4 统计学方法 结果以均数±标准差表示,组内、组间比较采用多样本均数的F检验及t检验,率的比较采用χ2检验或Fisher精确率计算,使用SPSS 10.0统计软件包进行统计处理,P<0.05为差异有显著性。
  2 结果
  2.1 血清ALT、AST复常率 6个月时拉米夫定组为87.4%,干扰素组为83.5%,拉米夫定联合干扰素组88.6%;12个月时拉米夫定组为83%,干扰素组为85.3%,拉米夫定联合干扰素组90.4%;组间差异无显著性。
  2.2 血清HBV DNA、HBeAg及抗-HBe的变化 见表1。
  2.2.1 HBV DNA阴转率 本文资料依次为联合治疗组(92.3%)>拉米夫定组(80.0%)>干扰素组(46.2%)。联合治疗组和拉米夫定组明显优于干扰素组,差异有显著性(χ2分别为11.27和6.25,P<0.01和0.05),联合治疗组和拉米夫定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3.67,P>0.05)。
  表1 血清HBV DNA、HBeAg及抗-HBe的变化 例(略)
  2.2.2 HBeAg阴转率 依次为联合治疗组(76.9%)>干扰素组(46.2%)>拉米夫定组(12.0%),联合治疗组明显优于干扰素组和拉米夫定组(χ2值分别为8.51和30.80,P<0.01和0.001),干扰素组优于拉米夫定组,差异有非常显著性(χ2=7.16,P<0.01)。
2.2.3 抗-HBe阴转率 依次为联合治疗组(73.1%)>干扰素组(38.5%)>拉米夫定组(8.0%),联合治疗组明显优于干扰素组和拉米夫定组(χ2值分别为19.39和41.13,P均<0.001),干扰素组也优于拉米夫定组(χ2=6.57,P<0.05)差异有显著性。
  2.3 血清纤维化指标PCⅢ、LN、HA、IV-C含量变化 见表2。结果显示:在3组中,治疗后血清纤维化指标含量较治疗前明显下降,差异有显著性(P<0.05);而各组治疗后血清纤维化指标含量差异不明显,差异无显著性(P>0.05)。
  表2 血清纤维化指标PCⅢ、LN、HA、IV-C含量变化 (略)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2.4 治疗前后肝组织病理学变化 治疗前进行肝组织活检的有26例,其中拉米夫定组8例,干扰素组8例,联合治疗组10例。治疗结束时有20例进行了第二次肝穿刺,其中拉米夫定组6例,干扰素组8例,联合治疗组6例。20例患者治疗前后肝组织病理变化不明显。
上一篇:中性粒细胞在大鼠急性重症胰腺炎肺损伤中的作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