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力市场探讨(2)
2014-07-17 01:09
导读:3.1 电力市场中的竞争、垄断与监管 电力是具有规模性经济、网络性经营的自然垄断性行业,其生产具有弱竞争性,消费具有弱选择性,所以电力市场中的
3.1 电力市场中的竞争、垄断与监管
电力是具有规模性经济、网络性经营的自然垄断性行业,其生产具有弱竞争性,消费具有弱选择性,所以电力市场中的竞争应该是适度的、有序的、有效的。电力改革需要引进竞争。但更要留意引进竞争的利弊分析和趋利避害。面对发、输、配、供分开而形成的发电侧竞争、售电侧竞争、输配电网专营的基本格式,要建立有能力的独立的监管机构和符合经济学原理的监管机制,把电价制定和监视权全部交给电监会,尽快建立一支懂技术、经济、财务和法律的监管队伍。
3.2 电力市场发展与电力规划
电力市场环境下的电力规划因竞争机制的引进而面临新的挑战。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进步拉动了电力需求增加,但由于电力建设周期较长,造成电力供求由不平衡到平衡再到新的不平衡的动态变化。电力产能过剩与否要看最大负荷时能否保证供电。并有充足的备用容量。为此,电力市场中的电力规划应遵循电力系统本钱最小原理,坚持电力系统综合资源规划优化原则,贯彻电力超前发展、保证充足备用、确保安全供电的基本精神。
3.3 电力市场中的电价机制
电力系统的发(生产)、输配(流通、交换)、供(消费)电形成由发电本钱、输配本钱和供电本钱组成的本钱链和由上网电价、输配电价与销售电价组成的电价链,并以电力供求与电价互动、电价竞争与电价监管互补的电价机制形成电价。切记社会大众欢迎的电价并非是对整个国计民生最有利的电价。电价不仅要反映本钱和资源稀缺程度,而且要保证电力企业的公道利润和对实施节能具有激励作用,维持电价与其他能源价格的公道比例。
3.4 电力市场与电力投融资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电力作为资金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其发展需要巨额资金。目前,我国电力建设不仅缺乏电源建设资金,更缺乏电网建设资金。为此,应发展电力金融市场,开发金融工具,建立电力项目在金融市场的贸易融资制度,加强电力投资决策和风险评估,完善和扩展电力融资渠道。
4 结语
总之,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电力各职能部分的责权会更明确,监管会更有效;电力企业的治理也会更专业化、系统化。对任何一个国家来说,没有最好的电力市场模式,只有最适合的电力市场模式。为了进步电力企业的效率和效益,在不同的阶段应当适时地引进不同的竞争模式。因此,国家的电力市场模式应随着本国电力产业的发展而发展,中国也不例外,要使我国的电力市场更快更好的发展,我们就应该探索出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力市场结构和运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