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元消费”与“换档加速”:广告、品牌与消(4)
2014-11-24 01:02
导读:第一,品牌的使用价值与符号价值。资料显示,布洛尼克1987年与助手们起先调查显示,被调查者看重的是产品的“使用价值”。但是,在随后的测试中发
第一,品牌的使用价值与符号价值。资料显示,布洛尼克1987年与助手们起先调查显示,被调查者看重的是产品的“使用价值”。但是,在随后的测试中发现,当抹掉了“万宝路”这个符号后,只有很少的人会接受固然品质没有丝毫改变的产品。布洛尼克测试说明:万宝路作为符号是人们接受它的真正原因,符号价值是真正的购买动机。此案例再次证实,“使用价值,符号价值”的二元消费结构是存在的。同时,提供了新的证据表明:人们消费的显性动机是“使用价值”,隐性动机实在是“符号价值”。该例子中,牛仔硬汉形象甚至使“烟味变得浓郁”,实在仍然是“像五月的天气一样温顺”的原产品。
第二,符号的能指、所指与符号的任意性。该案例提供的证据表明,品牌符号的能指与所指并非固定的。在进人品牌符号系统前,能指与所指任意性关系决定了符号的所指是可控制的。万宝路作为能指,其所指是“红颜知己”或是“英雄男子汉”,完全是任意的。可是,一旦经过广告等传播途径,“万宝路”进进香烟品牌系统后,则其符号的能指与所指就会“透明化”。形成相对固定的关系。
第三,符号“外延”向“内涵”的“换挡加速”。该案例生动说明,产品名称、标识与使用价值(烟味浓郁)仅构成人们消费动机的符号“外延”,经过广告“换挡加速”之后的“符号价值”内涵(英雄男子汉),才是真正驱动消费的动因。
总之,广告作为构建品牌的中介,为了达成促进消费的目的,在特定的语境中,突出商品的符号价值,“换挡加速”符号的内涵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编码方式。这也是广告能够真正驱动消费的秘密所在。人们对产品的消费,不仅是物品的,更是精神的,消费的本质是欲看的符号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