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心理特点分析学毕业论(3)
2014-03-06 01:13
导读:(二)主观原因 1、错误的人生观 人生观是指人对人生的根本看法和态度。违法犯罪青少年的认识水平极低,对许多人生问题愚昧无知、观念模糊,甚至到了
(二)主观原因 1、错误的人生观
人生观是指人对人生的根本看法和态度。违法犯罪青少年的认识水平极低,对许多人生问题愚昧无知、观念模糊,甚至到了颠倒是非的地步。他们错误的人生观的核心有两大精神支柱——封建帮派式的江湖义气和追求感官刺激的享乐主义;三种错误观念——亡命称霸的英雄观、随心所欲的自由观和低级下流的乐趣观。在这种人生观的支配下,他们怎能不进行违法犯罪呢?
2、错误的意识
法律意识包括法律知识、对法律的态度和守法的行为素养三个层次,它与意识相配合,调节人们的行为。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淡薄,少数人是因对法律的无知而犯罪,多数人则是因为存在着错误的法律观念、或者对法律采取蔑视的态度、或者缺乏守法的行为素养而犯罪。此外,不守法的错误示范也是潜在的影响因素。当前社会的腐败现象,大的如卖淫、嫖猖、贪污、凶杀等案件,小的如乱倒垃圾、乱闯红灯等,这些错误行为对青少年的成长造成不良影响,长期的耳濡目染的结果是导致其对法律权威的蔑视和践踏。
3、不成熟的认知结构
认知结构是指个人在感知及理解客观现实的基础上所形成的一种结构。违法犯罪青少年认知结构的不成熟表现在:一是在时间因素上,不能很好地把事物或现象与它的过去、未来联系起来,只是孤立地对待认知对象,容易受到眼前状况的影响,同时,对认知对象在空间领域不能与其他事物或现象作很好的比较,容易产生认识的片面性、局限性;二是缺乏批判力、内省力、自觉性、预见性和适应性,因而对处理复杂的事物有困难;三是认知不能控制情感、情绪的影响,往往会感情用事,一旦有了犯罪欲求的倾向,就变得难以抑制。
您可以访问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查看更多相关的文章。
4、情绪的易激动和外露性
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也容易促使青少年产生激情。当激情爆发时,往往会不顾后果。在斗殴时,由于他们爱虚荣、好逞强、想当英雄,就更容易激动,动刀动枪,疯狂至极,不把对方打败决不罢休。当他们激情过后冷静下来时,一般也会后悔;如果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也会感到恐惧。他们的情绪容易外露,高兴时手舞足蹈、得意忘形;不高兴时则会恼羞成怒。同时,他们的情感极不稳定,表现为情绪变化多端、喜怒无常,愤怒时十分凶残粗暴,高兴时也容易动感情。如果者对他们缺乏感情,采取讽刺挖苦、粗暴的态度,他们就会产生强烈的对立情绪,甚至与教育者顶嘴、打骂;如果教育者富有情感,往往会产生好的效果,甚至会使他们感动得流泪,表示决心悔改。但是这种情感常常出现反复,事过境迁,违法犯罪青少年会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给人以口是心非、言行不一的感觉。
5、明显的两重性
违法犯罪青少年在实现社会化目标方面表现出意志的薄弱性,在实施反社会的活动中却表现出意志的顽强性。违法犯罪青少年大多数是学习差、品德表现差的双差生和贪图享乐、好逸恶劳的顽劣少年,这种状况与其意志薄弱不无关系。违法犯罪青少年在矫治过程中,无论在学、学技术方面,或在生活、劳动方面,往往怕苦、怕累、怕困难,缺乏改正错误的勇气,这正是意志薄弱的表现。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意志薄弱,很容易在外界不良诱因的影响下,使意志活动偏离社会要求。与意志的薄弱性相反,他们却能千方百计地排除主客观的困难和障碍,显示出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顽强意志,如为了满足私欲,他们有的冒死去犯罪,或胆敢以身试法;在审讯过程中,他们有的坚守同盟、拒绝供认、坚不吐实;在矫治过程中,他们有的敢与管教人员对抗,或不顾人身安危实施脱逃。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
6、冒险性
违法犯罪青少年在亡命称霸的英雄观支配下,在犯罪时表现出狂妄自负、盲目冒险的不良意志行为。例如,有的违法犯罪青少年说:“我知道骗钱是犯罪,但是要享福就不能怕担风险,只有胆子大的人才吃得开。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为了弄更多的钱,即使冒点风险也是值得的。我尝到了惊险后的愉快。”犯偷窃罪行的青少年大多认为,干这一行是靠“三分技术七分胆”,还认为要有“想当小偷、就得不怕揍”的思想准备。有的违法犯罪青少年说:“我宁可为了抢钱冒险而死,也决不会碌碌无为而生。”违法犯罪青少年在谈到自己违法犯罪前后的心理状态时,几乎都提到了冒险心理。他们说,在犯罪前都感到过不同程度的恐惧,但是为了吃喝玩乐,便会横下心,敢冒风险,认为只要考虑得周到,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在违法犯罪时,只想到快得手,豁出去了,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在被发现后,能摆脱就摆脱,摆脱不来了就听天由命;在受审讯时,或者是先编瞎话,实在不行就说点真话,还显得态度较好,或者是以不回答来回答一切,以不承认来对付一切。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冒险心理,虽然或许能得逞一时,但终将使他们在犯罪的泥坑里越陷越深,落入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