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过程中的权利配置(4)
2014-12-24 01:53
导读:专利权之申请先行于专利权之行使,专利权有效行使的基础是没有破绽的专利申请。因此,谨慎地进行专利申请,为整体专利竞争策略之第一步,申请人应
专利权之申请先行于专利权之行使,专利权有效行使的基础是没有破绽的专利申请。因此,谨慎地进行专利申请,为整体专利竞争策略之第一步,申请人应该很清楚自己所需之处,并且按照自己的需求规划专利申请的情况,当然这其中遵循法规是必然的,总之,专利的申请会直接呈现申请人的思考角度或是公司对专利的政策,在合乎法规的要求下,并无对错优劣之分,终极只是申请人应当了解自己本身的需求之后,再作相关申请搭配,如此才能与公司政策一致化。例如,需要短期内取得一定专利数目的公司,也许可以考虑不要并案申请,甚至同一技术内容而有不同实施情况者,亦将其拆案个别申请,或者考虑大量的新型专利申请;再如,有意鼓励研发、创造受激励的发明人环境之公司者,则应将同时考虑专利申请与发明人奖励措施的搭配,例如将来的技术转让所伴随而来的专利授权,相关授权金收进要如何分配给发明人的题目;又如,需要节省专利支出本钱的公司,也许可以考虑不委任专利代理人,全由内部专利工程师操盘,仍不失为可行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