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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民事裁判文书存在的题目及对策(4)

2015-03-08 01:45
导读:第二,应突出当事人的理由陈述及适用法律建议。在辩论式审判方式中,当事人有权***、同等、完整地展开辩论,阐明自己的观点,讲透自己的理由,因此


  第二,应突出当事人的理由陈述及适用法律建议。在辩论式审判方式中,当事人有权***、同等、完整地展开辩论,阐明自己的观点,讲透自己的理由,因此理由及适用法律建议也是当事人诉(辩)称的重要内容,在裁判文书中不能完全不写或漏写,否则与下文说理部分不能呼应。

  第三,应增加当事人举证、质证和法庭认证内容,切实改变以往证据引用中采用“以上事实,有…等为证”的模糊表述,应做到:一是在结构上增加当事人举证的内容,对当事人所举证据在诉辩称陈述时予以表述。分别写明“原告起(上诉人上)诉”和“原告(上诉人)举证”被告(被上诉人)答辩和被告(被上诉人)举证,既体现了“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程序要求,也使双方争论的焦点一目了然。二是在诉辩称后写明当事人质证的情况,在查明事实部分写明法庭出示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以上证据列举时要繁简得当,对争议事实涉及的证据,要逐一说明,对非争议事实涉及的证据,只列举主要证据。这样详略得当,可以简洁文字,突出重点。三是在查明事实部分写明法院认证过程。证据是法院确认案件事实的客观依据,裁判文书上法院对认定的事实和运用的证据应进行充分的和认证,要牢牢围绕争讼焦点,正确反映法院认证的过程,不仅要列举证据的名称,还要对各种证据的来源和所要证实的内容详写清楚,明确只有经过法庭质证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真正使裁判文书成为公正司法的载体。四是对于证人证言,既可以法院的口气陈述,也可以当事人本人的口气陈述,但不能改变原意。最后应避免在认证之后加上法院的评论,这样既陈述事实又阐明法院的观点,将事实与论理纠缠在一起,事实部分说一遍,说理部分又要讲一次,使得裁判文书前后重复。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第四,应在叙述事实中做到:一是叙述事实客观全面,即事实各基本要素完备,如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物、情节、原因后果等,同时要结合充分的证据予以说明,把案件发生过程、因果关系和造成的及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叙述清楚,尤其是反映案件性质、涉及当事人法律责任的必须记叙清楚;二是详咯得当,重点写清关键情节,明确因果关系及争议焦点;三是写明鉴定及勘验过程。法院在审理期间委托有关部分鉴定的,要把全过程陈述清楚,写明委托鉴定时间、有关部分作出鉴定结论时间及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的意见和法院意见。法院进行勘验的,要写明勘验时间、职员及结论;四是如二审维持一审裁判的,不能照搬原审裁判文书内容,应根据二审写法加以修改。原审查明和认定的事实有错误的,只叙述其查明的经二审认定为正确的事实,对无争议的部分可简写,对有争议的部分及原审裁判文书认定的伪证或模棱两可、比较含糊的事实必须充分展开,具体阐述,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裁判文书的顺序性和条理性。

  第五,要正确熟悉公然的内容。对于不应公然的事实情节不予记叙。一是根据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对涉及国家秘密和贸易秘密的,在叙述事实和列举证据时应留意保密;二是对涉及个人隐私的不应记叙细节,只把点明即可;三是对于公然后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不应叙述,以利于社会的稳定。

  (三)增强说理性

  民事裁判文书是对诉讼当事人之间民事权益争议的实体题目或程序题目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它不仅要解决争议,而且要阐明处理的理由,即要论证当事人争议题目的正确与错误,分清是非责任等题目。民事裁判文书的本院以为是论证和说理部分,是裁判文书的核心,也是体现裁判文书水平的部分。当前进步民事裁判文书的重点是进步说理性,为确保法院裁判文书的公正性,要求民事裁判文书在本院以为部分说理时做到以下几点: (科教范文网 fw.nseac.com编辑发布)

  第一,要以事实为依据,结合相关证据,以事以据论理。民事裁判文书的理由是在法院认定事实的基础上,具体阐明对当事人诉讼请求和答辨意见的支持与否,因而在论述理由时,首先必须坚持以事实为原则,就案件事实进行分析论证,为裁判结果打下基础。因此,阐述理由时必须首先做到以事实为基础,有理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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