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清末新律--从立法主旨析其成败(6)
2015-05-13 01:41
导读:44《清史稿·刑法志》 45 如在旧律中,“子孙违反教令”、“无夫***”都是重罪,沈家本则以为子孙违反教令属于家庭的范围,而无夫***则有关风化,当于
44《清史稿·刑法志》
45 如在旧律中,“子孙违反教令”、“无夫***”都是重罪,沈家本则以为子孙违反教令属于家庭的范围,而无夫***则有关风化,当于教育上别筹办法,不必编进刑律中。
46 事实上,有不少学者以为,沈家本虽为“法理派”,但在本质上并不反对礼教,这是他作为封建统治阶级长期培养起来的一名封建官吏所决定的。在思想上,沈氏是封建皇权及其统治秩序的忠实保卫者,在思想上,大体也是封建纲常名教的维护者。
47《大清光绪新法令》卷19
48 张生,《从沈家本到孙中山——法律的化改革》,《中国院生院学报》(京)2002年第1期
49 李连贵,《沈家本年谱长编》,第167页,成文出版社
50 饶鑫贤,《中国法律史论稿》,第400页,法律出版社
51《大清律例讲义序》
52 王健,《沟通两个世界的法律意义》,导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