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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行业协会功能及其法律调整

2015-08-07 01:08
导读:法学论文毕业论文,论我国行业协会功能及其法律调整在线阅读,教你怎么写,格式什么样,科教论文网提供各种参考范例: 摘要:作为社会团体中的
摘要:作为社会团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业协会具有诸多的功能。然而,由于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传统的政府与协会关系,以及政府职能转移的复杂性,造成行业协会与政府、企业的关系尚未理清,致使行业协会功能发育不充分,功能欠缺,无法正常发挥作用。因此,必须实行政会分离,完善协会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政府对协会的监视和引导,以期重塑行业协会的本来属性。构建以自律功能为基础,以服务功能为宗旨,充分发挥代表功能,参政议政,实现社会整合的行业协会的功能结构。同时也培育公民的公共精神,自然地夯实市民社会的基础。   关键词:行业协会;政府职能转移;法律调整   作为市民社会中的重要的基础气力,行业协会历来在西方国家备受重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进和发展,社会现实要求政府职能的实质性转变已经迫在眉睫,政府原有的治理社会公共事务的部分职能自然地转移给社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便是其中之一。在政府职能转移过程中,由于各种错综复杂的原因,造成我国行业协会经常表现出功能欠缺和功能发育不充分等现象,我们要清楚地熟悉行业协会的本质,通过体制和制度创新,培育行业协会功能,完善协会功能结构,推动我国市场经济不断走向成熟。
  
  一、 科学界定行业协会的功能
  
  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理念源远流长,为了建设一个文明繁荣的国家,人们一直在寻求社会与国家分野的方法。以洛克为代表的“社会先于国家”的理论和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国家先于社会”的理论形成两种不同的研究路径,二者的共性则体现在都有一个相对独立于国家的市民社会的模式,即国家与市民社会二分模式。
内容来自www.nseac.com

  随着现代国家福利危机的出现,以及政府被日益严重的人口、资源、环境等题目包围,人们看到了政府面对困境的软弱无力,渴看依靠自己的气力组织起来解决题目。开始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一场全球性的‘社团革命’”[1]243,正在成为“整个世界多元社会的规模宏大、高度活跃的组成部分”[1]250。社会领域已经从经济领域分离,形成了如萨拉蒙所说的第三部分。自治性、自愿性、非营利性、公益性等特点是第三部分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它能满足政府和市场无法满足或不能很好满足的社会的很多重要需求,与政府、市场构成合作伙伴式关系,这就是政府、市场与市民社会的三分模式。
  经过二十几年的改革开放历程,我国社会逐步从单一的国家权力结构向国家、市场和社会三元结构方向发展。在这个转变过程中,政府职能转移需要社会组织承担一部分的公共事务,市场经济主体也有自发地组织行业协会以保护行业利益的需求,社会现实呼唤着行业协会的发展和壮大。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结社自由,这就从国家根本***的角度确立了公民组建民间团体的正当性。1998年9月,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社会团体登记治理条例》进一步规定:社会团体是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活动的组织;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成立社会团体必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按规定到民政部分登记。各级政府有关部分或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2006年3月,《广东行业协会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国内第一个由省级政府发布的地方性法规。其中规定:行业协会是指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经济组织,为维护共同的正当经济利益而自愿组织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此外,一些地方政府也专门出台了有关行业协会的地方性法规,这些都规定了行业协会必须依法登记,行业协会的活动应当符正当律法规、行业协会章程及行业的整体利益和要求。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从上述有关行业协会的法律法规规定来看,我国行业协会应当具有的功能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代表功能
  “行业协会是由同一行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相关企事业单位通过沟通与政府和社会的关系,规范同行业的行为,保护和增进全体成员权益而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2]在市场机制运行过程中,每一个会员企业是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有其自身的权益要求和利益诉求,行业协会能够把看似一盘散沙的正当的企业利益要求凝聚在一起,通过正当程序与政府、其他行业、国际组织及贸易伙伴进行沟通协商,将行业利益表达出来,以增强外界对本行业的了解和信任,以期进步参政议政的能力,并对立法以及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产生影响。“这种利益表达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3],由于个体的势单力薄而通过一定的团体进行利益聚合,以集体的气力表达出来,在使自身利益正当化的同时,也发挥了抑制政府权力恶性膨胀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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