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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行政法学的现况 ─以行政法学方法议论为中(2)

2015-10-19 01:02
导读:情报公然条例及纲要的制定状况,在地方公共团体层面已非常普遍,只是如同行政程序法一样,对于中心同一情报公然法的制定,一直成为立法悬案,为行

  情报公然条例及纲要的制定状况,在地方公共团体层面已非常普遍,只是如同行政程序法一样,对于中心同一情报公然法的制定,一直成为立法悬案,为行政法学界及宪法学界长期积极关注的课题。近年来更由于行政情报未透明化的结果,官官接待、核反应堆事件、药害事件等迭起,情报公然请求诉讼亦层出不穷,行政法学界更积极推动情报公然法制化作业,展开情报公然立***。行政改革委员会情报公然法纲要及确立情报公然法制的意见公然后,对于该等案的意义及的评论,点的检讨,成为行政法学界热衷议论的课题。  
  四、行政法学论  
  日本行政法学方***受到行政法学界重视的时期,应可分为六十年代及九十年代两个时期。在六十年代批评传统的行政法学议论中,出现了私法特别***、行政特有***、行政过程论、行政领域论等行政法学方***,可谓行政法学方法议论的战国时期。到九十年代的今天,私法特别***、行政特有***与市民公***在上,仍存有诸多题目点,尚未解决,而特殊***与行政过程论,各以其最新的教科书显示出其方***的完结,然而,不可否认,在理论上仍存在未解的争议点。至于行政领域论,除了继续充实其理论外,更进进到对公共性论及公共性的展开,倍受注目。此外,在九十年代,行政法学界出现了行政法学的学际化、国际化论,特别是与行政学融合,与法学接近,与国际法交流的理论。甚且,更有提倡立法政策论或法务政策论的必要。这些行政法学方法议论,与六十年代的以批评传统的行政法学为出发点的理论,截然有别,显示出行政法学方法议论在九十年代有了新的趋势。   
  上述四项特性,均为及今后行政法学发展的重要趋势,当属现今学界应予检讨的理论课题。只是由于字数限制,本文仅能择其中的一项加以检讨。笔者以为行政法学方***系行政法学理论体系的根本架构,在理论上,应当首先检讨评论。因此,本文仅以九十年代行政法学方***为检讨对象,至于其他重要的三项特征,则不得不割爱。本文具体的检讨课题,包括六十年代行政法学方法议论的特征与题目点、九十年代行政法学方法议论的特征、公共性论及公共性分析的意义与课题:  
内容来自www.nseac.com

  (一)、六十年代行政法学方法议论的特征与题目点  
  早在五十年代,当时的行政法学,曾被私法学界指责为流于以形式的法治主义为基础的官僚法学,刺激了行政法学界本身对于传统的行政法学的检讨与批判。这些传统的行政法学批判的重点,无非在于传统的行政法学,以公私法二分论、行政权与公权力的优越性理论、行政国家思想、权力关系为中心及***法的思考方式为基础体系,致使行政法学之基础架构,与国民权利利益的保障法相往甚远,于是从促障基本人权贯彻法治主义的观点出发,展开了对传统的行政法学的批判。六十年代后半期以后,随着高度成长,行政的多样化、复杂化、肥大化等现象明显,特别是环境、社会福利、住宅开发、消费者保护等领域,非权力的行政活动扩增,产生诸多传统行政法学的基础论理构造下难以解决的新行政法现象。除了熟悉这些新兴行政法现象外,从保障基本人权、贯彻法治主义的观点,探讨如何克服解决,成为行政法学的课题。在议论这些现代行政法学的课题时,学者积极批评传统行政法学基础论理构造下形成的诸多个别论点,就在批评传统行政法学议论中,对于如何有效地把握现代行政法现象,及以怎样的角度来看行政法学的性格及课题,所持论理相当殊异,引发了行政法学方***或体系论的争议。  
  行政法学方法议论中,根据室井力教授的整理,有渡边洋三教授的私法特别***、今村成和教授的行政特有***、高柳信一教授的市民公***、兼子仁教授的特殊***、盐野宏教授及远藤博也教授的行政过程论、室井力教授的行政领域论。  
  这些议论中,私法特别***虽称行政法全部为私法的特别法,只是其论理构造却仅以非权力行政的方法,并非以行政法全部为假设条件,甚至非权力行政的方法是否得单纯地理解为私法的特别法,更有疑问。市民公***亦曾引起主张者高柳信一教授与批评者藤田宙靖教授的论争,甚至该论的重点所称市民的行政公法的一般原理是否必然地从市民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论理导出,亦有疑问。而特殊***将行政权的法(=行政法)与特殊社会的法(=特殊法)的论理予以切断,既难谓行政法学方***,又易导致罅漏国家论的法解释论或法技术论。   前面方法议论中,首开行政公法体系批评论者,为今村成和教授的行政特有***。其后,室井力教授、盐野宏教授及远藤博也教授,则以其行政公法体系批评理主化为出发点再独自展开行政领域论及行政过程论。因此,行政过程论固然有来自藤田宙靖教授的警戒论及兼子仁教授的反对论,只是不可否论,该论与行政领域论已成为今天行政法学界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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