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诱发企业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原因与应对策略(3)

2015-11-18 01:21
导读:(四)对抗错误授权的救济手段 法院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时,判定侵权是否成立时所要解决的先决题目是确定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作为侵权判定

  
  (四)对抗错误授权的救济手段
  法院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时,判定侵权是否成立时所要解决的先决题目是确定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作为侵权判定的对比依据。专利保护的一项基本原则是,凡未提出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都不能予以保护。因此,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不得超出权利要求书中的各项必要技术特征。
  尽管专利权都是经过专利行政主管部分审查之后才授予的,但仍然不排除被授予的专利权存在不符合专利性的可能。一项错误专利权的授予,可能侵害到社会公众权利,所以很多国家都向社会公众提供了一种对抗错误授权的救济手段。美国专利法规定可以向法院反诉专利权无效,在中国只能向专利行政主管部分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因此,我国企业对付恶意侵权诉讼,应善于发现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的隐性瑕疵。
  企业如何对付恶意侵权诉讼,有哪些对抗错误授权的救济手段呢,仍以专利权为例,首先,应搜集对方主体资格方面的证据,包括:把握对对方是否享有专利权,其次是搜集专利权是否存在瑕疵的具体证据,这些证据可以从专利治理部分通过检索专利文献而取得。假如有证据证实控方专利已丧失了新奇性或创造性,被控方就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专利权一旦被宣告无效,侵权自然就不能成立。
  此外,被控方要分析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假如被控方确认侵权事实成立,则不应再使用强硬的态度激化矛盾。被控方应主动承认错误,力求和解、避免诉讼;通过自行和解的方式来解决企业专利侵权纠纷,也是最常用的方式。通过和解,侵权人对自己的侵权行为可以作适当赔偿,有时也可能通过双方让步,而使侵权人免除赔偿。专利权人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施能力和状况,与对方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使侵权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

  (五)强化防范意识与法制建设,遏制恶意侵权诉讼
  恶意诉讼是近年来发生在知识产权诉讼中的特殊现象,是当事人基于恶意,为追求不法、不当利益或达到其他非法目的提起诉讼的违法行为。
  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之所以被提起甚至得逞,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法律制度尤其是诉讼法律制度存在缺损造成的。由于“恶意”有违老实信用原则并有损善良风俗,各国立法一般都规定恶意行为无效或利用各种法律措施对行为人进行必要的制裁。
  目前,我国对于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固然没有做出专门的规定,司法机关在制度层面已采取措施。例如,最高院关于专利、商标诉前临时禁令的两个司法解释以及关于“确认不侵权之诉”的批复等,这些措施都积极有效的发挥了作用。同时,我国在修改《专利法》中,应增加刑事打击恶意侵权的条款,应依法追究造成专利权人重大经济损失的恶意侵权者的刑事责任,以及经济赔偿责任,罚没其非法所得;应增加免赔条款,对于无意中涉及专利侵权,被告知后及时停止的非恶意侵权行为,可通过行政调解,免于处罚和赔偿,从而,为实现我国企业***发展,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并进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参考文献:
  1、李薇薇.知识产权纠纷狼烟四起国内企业应该如何面对[N].新华社,2004-01-14.
  2、于又燕.中国知识产权第一案广东重审目击记[N].国际商报,2000-10-22.
  3、莫守忠,黄新亮,刘梦兰.中小企业无形资本保护与治理法律题目研究[M].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
  4、莫守忠,刘梦兰.企业知识产权绩效治理诊断模型的研究[J].知识产权,2006(1).
上一篇:关于完善商事登记制度的两点建议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