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虚拟联合体及其法律地位(3)
2016-04-16 01:04
导读:第七,虚拟联合体的灵活性是无可相比的。企业在规模大小方面,存在这样一种冲突:一方面,大规模生产能为企业带来规模性,使这些企业的单位本钱不
第七,虚拟联合体的灵活性是无可相比的。企业在规模大小方面,存在这样一种冲突:一方面,大规模生产能为企业带来规模性,使这些企业的单位本钱不断下降、市场占有率不断进步。[3]另一方面,大企业也存在转型困难的题目,受国际环境和国家产业政策等外在因素较大,因而对投资者而言风险也较大。虚拟联合体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一矛盾。因其具有达则合、穷则散的上风,能够捉住市场机遇,又不会被动的抱残守缺,投资者可以仅投资于核心企业以集中利润,同时分散投资以分散风险。
第八,增强内资企业的竞争力。随着加进世界贸易组织,跨国公司和国外巨型企业纷纷枪滩中国市场,同时内资企业也要适应客观形势的需要走向世界参与国际竞争。但内资企业的竞争力普遍较弱,在短期内又难以通过动大手术使之脱胎换骨。虚拟联合体可以迅速集中内资企业的上风,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共同体。
第九,虚拟联合体可以作为企业购并的序曲。近年来,企业购并风起云涌,不论主动或被动,情愿或无奈,自愿或强制。但很多企业在购并完成后,却发现对方并不适合自己。此时再欲分开,则还要费一番周折。在友好并购中,虚拟联合体可以作为企业购并的前奏,假如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双方以为购并有利于彼此的发展,则进进现实的并购程序;否则,分道扬镳,彼此皆无亏欠,亦不需向对方负责。
当然,虚拟联合体也同时存在缺乏稳定性、权责不明、意志不同一等消极方面,这与其积极意义共同构成一个题目的两个方面。在此两者之间笼统地争辩孰优孰劣是没有价值的,应将这一选择权交由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终纵目标的经济主体来行使。
(科教范文网 fw.nseac.com编辑发布) 三、虚拟联合体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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