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营业名称权制度的不足及完善(3)
2016-07-19 01:16
导读:《企业名称登记治理规定》第7条第3款第2项规定,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其名称前可不冠行政区划名称。根据该规定第30条,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事业
《企业名称登记治理规定》第7条第3款第2项规定,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其名称前可不冠行政区划名称。根据该规定第30条,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开办的经营单位的名称和个体工商户的名称。但对如何界定驰名,则没有明确说法(国家工商行政治理局曾在1991年下发的《关于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