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法学”一词的起源及其流变(7)
2017-02-06 01:03
导读:(12)当然,在严译《法意》一书中,“法学”一词还出现得极少。在大多数场合,孟德斯鸠原文中使用的是“罗马法学家某某”,而严复都将其译为“罗马
(12)当然,在严译《法意》一书中,“法学”一词还出现得极少。在大多数场合,孟德斯鸠原文中使用的是“罗马法学家某某”,而严复都将其译为“罗马法家(有几处用了‘律家’)某某”。这说明在严复的观念中,“法学”的意识还不是很强的。
(13)见《沈寄簃先生遗书》(上),书店1990年影印版,第924-925页。
(14)汤能松、张蕴华、王清云、阎亚林编《探索的轨迹——中国法学史略》,出版社1995年版,第166-169页。
(15)岛田正郎著《清末近代法典的编辑》,创文社1980年版,第25页。
(16)笔者曾就此查阅了各种日本法律古籍,并特地请教了专治法制史的东京大学教授石井紫郎、明治大学教授冈野诚、国学院大学教授高盐博等先生,他们的一致答复是:在他们所看到的日本古籍中,没有发现“法学”一词。
(17)日本国史大辞典编集委员会编《国史大辞典》第14卷“律学博士”条(作者:久木幸男),吉川弘文馆1993年版。
(18)原文中是日语片假名,笔者据其读音将其恢复为上述法、英、德语。
(19)津田真道编译《泰西国***》“凡例”,载《明治文化全集》第13卷,1929年初版。
(20)穗积陈重著《续法窗夜话》,岩波书店1936年版,第139-140页。
(21)冈田朝太郎著《法学通论》(汪庚年编《京师法律学堂讲义》,《法学汇编》第一册),宣统三年(1911年)北京顺天时报馆排印,第1、2页。
(22)该书作者是美国著名国际法学家惠顿(H.Wheaton,1775-1848)。
(23)参见李贵连《中国法律近代化简论》,载《比较法》1991年第3期。笔者事后请教过李先生,他说这些书他都看到过,但未见到“法学”之用语。他以为,“法学”一词是从近代日本传进的,但其具体过程尚待研究。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24)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838页。
(25)如中国古代的“法律”一词是单音节合成词,它分别表示“法”和“律”这两个含义,而日文中的“法律”一词不仅与中文发音不同,而且它只表示一个含义,以对应于的Law,法语的Droit,德语的Recht等词。
(26)不仅“法学”是这样,其他术语也一样,如日本人用“”来对译philosophy(国人原译“智学”),“学”对译economics(国人原译“资生学”、“计学”、“平准学”),“学”对译sociology(国人原译“群学”)。这此词(哲学、经常学、社会学等)在中文中原本都是没有的,但由于是用汉字组合,国人一看就明白,只要改变读音,便可以立即当作中文来使用,所以,最后都接受了这些术语。
(27)施宣圆:《东瀛求索》,载1996年5月29日《文汇报》“学林版”。但李喜所著《近代中国的留学生》一书中则以为该时期留日学生总数有39056人(见前揭汤能松等编《探索的轨迹——中国法学教育发展史略》第208页)。
(28)该书由留学在日本法政大学的湖北法政编辑社社员编译,光绪31年(1905年)由设在东京神田区的中国书林发售。编译者在前言中宣称:“法律之学,吾国尚未发达。”“敝社同人,留学法政大学。该大学各讲师皆法学泰斗,其学说丰富,足以风靡一世。同人毕业后,深慨祖国前途,欲一表贡献之忱,用就所闻于讲师之讲义,并本讲师及诸名家之著述,悉心结构,以成此编。”“编译专门法律之书,以定名词为最难,本书所用诸名词,多取之日本,并注西文于其下,以备参考”(原文无标点)。
(29)该辞典由日本法学博士净水澄编写,留学东京大学的张春涛、郭开文翻译,陈介校阅,并由东京神田区的奎文馆于1907年发行。参见前揭实藤惠秀著《中国人留学日本史》,第299页。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发布) (30)见前汤能松等编《探索的轨迹——中国法学教育发展史略》,第154-157页。
(31)同上书,第190页。
(32)明治政府中的相当一部分人,此时的“兴奋点”都在于如何扩张日本的势力,吞并朝鲜和中国。
(33)当然,由于近代最早将西方的“法学”及其观念先容进中国的学者,如梁启超、严复、沈家本等,本身都是熟读中国古籍的人,所以,考证其使用的“法学”一词是采自日本的汉字,还是中国的古籍已相当困难,然而,汉语“法学”一词所表达的现代西方观念,通过日本传进中国则是无可怀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