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政府生态责任机制的构建(2)
2015-04-21 01:22
导读:三、我国政府生态责任机制的构建路径 1.构建科学的观念机制 社会的发展不仅是经济的发展,更是社会全面协调的发展,良好的生态是实现科学发展观的
三、我国政府生态责任机制的构建路径
1.构建科学的观念机制
社会的发展不仅是经济的发展,更是社会全面协调的发展,良好的生态是实现科学发展观的自然基石。政府要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将生态保护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把自然资源成本和环境污染损失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引导社会经济发展从单纯追求经济增长逐步转到注重经济、社会、环境、资源协调发展上来。同时,要制定官员环保考核标准。今后官员的政绩应该是:创造每单位GDP所耗资源与所释放的污染物越低越好;本地区每个劳动者的全负荷劳动生产率与单位国土面积所承载的经济总量越高越好。从而,使官员从单纯追求GDP的盲区中跳出来,转向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相统一,充分发挥政府对生态管理的主导作用,履行政府应尽的生态责任。
2.构建合理的财政机制
中央政府要在治理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方面给与地方政府更多的财政支持。各级政府要将生态保护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切实增加生态保护的投入,创造条件设立生态保护专项资金。在财政预算中,把更多的财政支出投入到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的计划中,鼓励科技创新,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技术开发和推广工作。对于严格履行职责,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地方政府,中央应给与经济奖励。而对于失职、渎职的地方官员,要对当地政府的财政给与削减。
3.构建完善的责任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审计制度,对生态保护与恢复项目认真执行审批程序,严格审计。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执行生态、环境、资源的法规情况的监督监察。此外,要建立生态治理的多元主体参与机制,确保严格的生态责任监督。通过建立生态信息共享机制,公众参与会议制度,环境污染案例听证会等形式增强环保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公民生态信息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实现公众对环保行政执法部门的民主监督。另外,政府要改变政策,向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力量赋权,从立法、制度上充分保障他们的各项环境权益,为环境NGO提供更为开放的政治空间和宽松的政策环境,使其逐步成长起来,发挥应有的环境监督作用。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4.构建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
从法律上落实政府对生态治理承担的实质性责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设立投诉中心和举报电话,疏通投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违反生态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报刊等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公开揭露和批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违法行为,对各级政府、政府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及其公务人员追究责任。
5.构建和谐的生态法律机制
加强生态保护立法,制定有关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流域补偿、遗传资源惠益共享和生态环保工程设施有偿服务的法规。各级政府要对现有法规进行清理,对不利于生态保护,生态产业发展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