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康:“回归弗洛伊德”或回归主体的真理
2015-08-17 01:36
导读:行政管理论文毕业论文,拉康:“回归弗洛伊德”或回归主体的真理怎么写,格式要求,写法技巧,科教论文网展示的这篇论文是很好的参考:
拉康的理论冒险是以“回归弗洛伊德”这句响亮的口号而著称于
拉康的理论冒险是以“回归弗洛伊德”这句响亮的口号而著称于世的。拉康认为,精神分析运动的历程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是弗洛伊德最初创立精神分析学的阶段;第二是“自我
心理学”派对弗洛伊德的遗忘或压抑的阶段;第三就是拉康自己“回归弗洛伊德”的阶段。对拉康来说,“回归弗洛伊德”是这样一种不懈的努力:通过重新阅读弗洛伊德的著作,把弗洛伊德的思想真谛从后世作者堆积其上的陈腐注解和平庸阐释的枯枝败叶中重新发掘出来。正如他自己所说的,“‘回归弗洛伊德’的意义就是对弗洛伊德的意义的回归”。(注:Lacan,@①crits:Aselection,P.117.)
拉康在1955年11月7日于维也纳神经—精神病医院所作的题为《弗洛伊德的事业或在精神分析学中回归弗洛伊德的意义》的精彩报告(注:马尔科姆·鲍伊称之为一种极端优秀的文学表演,“在这篇论文中,那本应以常规形式出现的理论姿态,发现它们自己被用一种超载的和加剧的夸张法重新表现了出来”。见马尔科姆·鲍伊:《拉康》,牛宏宝、陈喜贵译,昆仓出版社,1999年3月版,第126页。)中,称维也纳为弗洛伊德作出堪称哥白尼式认识革命的对无意识发现的永恒之地,“由于这个发现,人的真正中心不再是在整个人道主义传统为它指定的地方了。”(注:Lacan,@①crits:Aselection,P.114.)也就是说,在拉康看来,弗洛伊德的发现表明,人的中心不再是人们一直以为的意识的自我,而是拉康所谓的无意识的主体——此主体有时但并不总是与弗洛伊德所说的本我(id)相对应。
为说明这一点,拉康对弗洛伊德的格言:“WoEswar,sollIchwerden”(这是弗氏在1932年的《精神分析引论新编》第三章的结尾部分谈到分析者未有尽期的工作时所说的)进行了重新诠释。在拉康看来,这句格言标准版的英译和法译在理解上都错了,前者由恩斯特·琼斯(ErnestJones)译为“Wheretheidwas,theretheegoshallbe(本我所在之处,自我也应到场)”,后者由玛丽·波拿巴(MarieBonaparte)译为“Lemoidoitdélogerleca(自我必取本我而代之)”。这两种翻译所表达的意思都是自我取代本我,即本我的狂野未驯的能量逐渐被自我的组织所兼并。拉康指出,弗洛伊德在说到他1920年后的理论模型(即本我—自我—超我)时总是使用名词“dasEs(theit)”和“dasIch(theI)”,前者指本我(theid),后者指自我(theego)。然而在这句格言中,弗洛伊德却一反习惯的做法,去掉了定冠词“das”而使用了简单的代词“Es(it)”和“Ich(I)”。因此按拉康的说法,考虑到弗洛伊德严谨的风格,他不如此写这几个词就使这句话有了特别的意味。于是,通过分析,拉康将弗洛伊德的这句话改译为:“在它所在的地方……这是我的责任,我应当在那儿生成(cometobeing)”。(注:Ibid,p.129.)拉康的翻译可以理解为:在无意识主体所存在的地方,“我”作为主体必须从那儿生成。在这里,至关重要的不是有关“我”(leje)和“自我”(lemoi)如何区分或重迭的语法概念,而是一个在存在层面而非自我意识层面的一个过程,即主体“我”在无意识中的生成。换言之,这里包含着一个具有道德律令的非人性的“它”的形式到人格性的“我”的运动。我必须在“它”所在或统治的地方成为我,僭取“它”的位置;我必须作为主体出现在那里,为无意识承担起责任。因为在拉康看来,“人总是要为自己的主体位置负责。”(注:Lacan,“ScienceandTruth,”NewsletteroftheFreudianField3(1989):7.)
(科教范文网http://fw.ΝsΕΑc.com编辑)
拉康不厌其烦地对弗洛伊德的这句话重新加以解读,其目的无非是想要表明他所倡导的“回归弗洛伊德”的方向:即回到弗洛伊德对无意识的基本发现,在那里去探寻主体的真理。因此,他特别强调“无意识的真正主体和由一系列异化的认同构成其核心的自我之间的基本区别”。(注:Ibid,p.128.)正是这一强调使他站到了“将自我置于视野中心”的在国际精神分析学界居主导地位的自我心理学派的对立面。不过应当说,拉康与自我心理学的这场旷日持久的激烈斗争,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弗洛伊德本人前后不同时期的思想变化造成的。因此也可以说,这是一场争夺弗洛伊德遗产继承权的斗争,即关于回归哪一个弗洛伊德的斗争。